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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紅包”春節走俏烏魯木齊 觸碰法律紅線
線上交易層層代理
商家小蟲(化名)就是給李峰售賣“外幣紅包”的微商,他告訴記者,其實他也不知道外幣的具體價值多少,也是覺得是個商機,就進了一批試試。
小蟲在前年購買過“外幣紅包”作為壓歲錢,認識了微商小芳(化名),去年12月,在小芳介紹下,他開始代理銷售“外幣紅包”。雙方通過微信聯系轉賬,快遞發貨的線上交易模式從小芳處進貨。
雖然因為匯率一直在變動,小蟲沒法一一給出實際的價值,但一套160元52張外幣的利潤,至少在100元。
通過小蟲,記者聯系上了他的供貨商小芳。記者表示要做代理,但對紙幣真偽存在疑慮。對此,小芳表示,這些外幣也是從朋友處進貨,貨源正規,而且量很大,建議記者也可以直接在網上進貨。“如果是假幣早被舉報了,所以不必擔心真偽”。
記者發現,在一些網購平臺,“外幣紅包”也早已賣得火熱,其中不乏交易量上千的網店。
真假難辨涉嫌違法
“外幣紅包”存在什么風險?近日,記者走訪烏市多家銀行,但采訪遭到婉拒。
有業內人士透露,標價一百多元的52張外幣,大部分為小國家紙幣,兌換成人民幣大多只值30元,其中不乏有些國家已經退出的幣種。
同時,因為“外幣紅包”包含幣種復雜,即使是專業人員借助機械,也難以完全分辨出全部真偽,所以受騙風險很大。即使全部為真幣,這些多為小國紙幣,面額較大,而價值低。圖個新鮮可以,但幾乎沒有價值。
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法官丁磊表示,售賣“外幣紅包”的商業行為,已經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性規定涉嫌違法經營,如果出售的外匯中存在假幣,那么性質就更嚴重。“大家應通過合法渠道兌換、使用外幣,避免發生換取價值不對等的外幣、廢幣、假幣等情形”。
丁磊提醒說,根據我國對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居民兌換外幣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從事外匯兌換的銀行或指定外匯兌換點兌換,否則都屬于非法換取外匯行為,如果查獲,會沒收相關款項并處以罰款。“如果非法買賣外匯數額在2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如果出售的外匯中存在假幣,性質就更嚴重了。春節期間,希望大家開心過節,莫觸碰法律的紅線”。
編輯:梁霄
關鍵詞:外幣 紅包 春節 走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