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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開發區要以產業發展為主 防大量圈地大搞地產開發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7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為全面把握《若干意見》精神,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開發區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請您介紹一下《若干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開發區建設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成功實踐,對促進體制改革、改善投資環境、引導產業集聚、發展開放型經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全球經濟和產業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化。面對新形勢,必須進一步發揮開發區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引領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開發區工作十分重視。《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各類開發區規劃指導、創新發展,發揮開發區引領和帶動作用,推動產業升級。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創新開發區體制機制。國務院此次出臺《若干意見》,正是全面部署新形勢下開發區工作,通過改革和創新提升開發區發展水平。《若干意見》是我國第一個關于各類開發區的總體指導文件,對于建立促進和規范開發區發展的長效機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振興實體經濟具有重要意義,將更好地發揮開發區在穩增長、調結構、促發展中的積極帶動作用。
問:我國開發區發展總體情況如何?新形勢下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自1984年設立首批開發區以來,我國開發區從沿海到內地,類型不斷拓展,數量逐步增多,成為推動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平臺。開發區首創“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成為我國營商環境的示范區。與此同時,開發區發展總體上的問題也值得關注。一是發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各類開發區數量過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復建設、惡性競爭等問題較為突出。部分開發區產業定位趨同,主導產業不突出,特色發展、錯位發展有待提高。二是體制機制創新不足。近年來,不少開發區改革創新力度不夠,內設機構不斷增多,失去了精簡高效的特點。三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開發區包括不同類型,但對各類開發區規劃、設立、擴區、調區、升級、考核等相關制度有待完善,需建立系統的管理制度。
根據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為適應國內外形勢變化,《若干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開發區發展的總體要求: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加強對各類開發區的統籌規劃,加快開發區轉型升級,促進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完善開發區管理制度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增強開發區功能優勢。做到“四個堅持”:堅持改革創新,強化開發區精簡高效特色,以改革創新激發開發區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堅持規劃引領,完善開發區空間布局和數量規模,形成布局合理、錯位發展、功能協調的全國開發區發展格局。堅持集聚集約,引導工業項目向開發區集中,促進產業集聚、資源集約、綠色發展,切實發揮開發區規模經濟效應。堅持發展導向,以規范促發展,正確把握發展和規范的關系,不斷積累開發區發展新路徑、新經驗。
問:請問《若干意見》對于開發區定位和發展方向作了哪些部署?
答:明確開發區的定位對于做好開發區工作十分重要。在這個問題上,必須統一思想、統一認識、統一行動?!度舾梢庖姟逢P于開發區的功能定位提了三點要求。第一,開發區要堅持以產業發展為主,成為本地區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發展平臺。應該看到,開發區是我國實體經濟特別是制造業的重要載體。必須牢牢堅持產業定位,為振興實體經濟創造好的環境。第二,開發區要科學規劃功能布局,突出生產功能,統籌生活區、商務區、辦公區等城市功能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要防止有些地方打著開發區建設的旗號,大量圈占土地大搞房地產開發。第三,開發區要繼續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首要任務,著力為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配套完備的設施、共享便捷的資源。營商環境是開發區的立身之本、最大競爭力,這個特點不能弱化、只能加強。
關于不同類型開發區的發展方向,《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國家級開發區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突出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工貿易等產業特色,主動對接國際通行規則,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園區,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園區品牌。這方面,我們有些開發區已經積累了一定經驗,比如中關村科技園區、蘇州工業園區、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一步,要打造更多、更強的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數量多,是我國開發區整體發展能否上臺階、上水平的關鍵和基礎。對此,《若干意見》提出,省級開發區要依托區域資源優勢,推動產業要素集聚,提升營商環境國際化水平,向主導產業明確、延伸產業鏈條、綜合配套完備的方向發展,成為區域經濟增長極,帶動區域經濟結構優化升級。
此外,《若干意見》還提出,推進東部地區現有開發區轉型升級,支持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進一步完善開發區軟硬件環境,鼓勵跨區域合作共建開發區。圍繞“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建設一批轉型升級示范開發區。
問:《若干意見》把改革放在重要位置,請問這方面有哪些重要舉措?
答:只有深化改革才能煥發開發區體制機制活力,實現開發區的二次創業。《若干意見》支持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大膽探索,重點作了五方面部署:
一是完善開發區管理體制。開發區管理機構作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要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進一步整合歸并內設機構,集中精力抓好經濟管理和投資服務。各地要加強對開發區與行政區的統籌協調,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開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減少向開發區派駐的部門。推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實行管理機構與開發運營企業分離。
二是促進開發區整合優化發展。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積極探索建立開發區統一協調機制,避免開發區的同質化和低水平的惡性競爭。鼓勵以國家級和發展水平高的省級開發區為主體,整合區位相鄰、相近的開發區,對小而散的各類開發區進行清理、整合、撤銷,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實行統一管理。
三是提高開發區行政管理效能。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將能夠下放的經濟管理權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給開發區。對于開發區內企業投資經營過程中,需要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逐級轉報的審批事項,探索取消預審環節,可由開發區管理機構直接向審批部門轉報。
四是做好開發區投資促進工作。鼓勵開發區設立綜合服務平臺,為投資者提供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開發區要全力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積極主動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創新招商引資方式。開發區可結合產業發展方向,依法依規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五是推進開發區建設和運營模式創新。支持以各種所有制企業為主體投資建設、運營開發區,或者托管現有的開發區。鼓勵以PPP模式進行開發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開發運營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券融資。
問:《若干意見》強調制度建設,有利于更好地規范開發區發展。請您談一談這方面的舉措和考慮。
答:目前我國對于各類開發區的管理制度不夠系統,特別是規劃、設立、審批、考核等相關制度有待完善。《若干意見》著眼于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為促進開發區規范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加強開發區發展的規劃指導。為促進各類開發區合理有序良性發展,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發展現狀、資源和環境條件、產業基礎和特點,科學確定開發區的區域布局,明確開發區的數量、產業定位、管理體制和發展方向。
第二,規范開發區設立和審批管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和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穩步有序推進開發區設立、擴區、調區和升級工作,原則上每個縣(市、區)不超過1家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域原則上不得建設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域嚴禁建設開發區。開發區設立、擴區、調區和升級要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修訂全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引導開發區有序發展。
第三,強化開發區環境、安全等監管。開發區布局和建設必須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動現有開發區全面完成污水集中處理,新建開發區必須同步配套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污染在線監控系統。加強安全管理,做好開發區各相關規劃的銜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所需的防護距離,促進產業發展與人居環境相和諧。嚴格執行水資源論證制度,促進節約用水。嚴格開發區土地利用管理,推動開發區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四,實行評價考核和動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開發區綜合評價考核體系,全面反映開發區各方面情況。考核結果要與獎懲措施掛鉤,對于考核結果好的開發區優先考慮擴區、升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于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開發區,要限制新增土地指標,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對于整改不力,特別是長期圈占土地、開發程度低的開發區,要核減面積或予以降級、撤銷,不允許納入全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
問:《若干意見》提出,要加快開發區轉型升級,請問在這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為支持開發區提高發展水平,加快轉型升級,《若干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在創新驅動發展方面,將在開發區優先布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部門)重點實驗室、國家地方聯合創新平臺、制造業創新中心。在綠色發展方面,將支持開發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搭建資源共享、廢物處理、服務高效的公共平臺,促進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的分類利用和循環使用。在基礎設施方面,將積極利用專項建設基金,鼓勵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在土地利用方面,將對發展較好、用地集約的開發區,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時給予適度傾斜,對利用存量工業房產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的給予一定政策支持。
問:請問下一步貫徹落實《若干意見》有哪些考慮和安排?
答:《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上下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開發區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營造有利的政策環境,共同開創開發區持續健康發展的新局面。下一步,我們將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加強組織協調,制定細化的分工方案,推進制度建設。做好開發區工作,關鍵在地方。我們將發揮中央地方兩個積極性,鼓勵地方出臺配套措施,切實推動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同時,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確保國務院各項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實。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發改委 開發區 產業發展 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