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xié)·協(xié)商>最政協(xié) 最政協(xié)
貴州石阡縣政協(xié)原副主席楊越盛受審 涉嫌受賄近54萬元
12月21日,銅仁市中級法院在江口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石阡縣政協(xié)原副主席楊越盛涉嫌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3月至2012年10月期間,被告人楊越盛利用其擔任石阡中學校長的職務便利,先后為戴某某、楊某某、夏某某承包食堂、撥付工程尾款、承包工程項目謀取利益,分別收受戴某某、楊某某、夏某某所送財物共計53.9467萬元。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有關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楊越盛和受其委托的辯護人進行了陳述和辯護,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楊越盛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并作出了深刻懺悔。
庭審結(jié)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xié) 涉嫌受賄 楊越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