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干部挪9億資金買理財 辯護人稱其為給集體增收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巍)在擔任北京市昌平區馬池口鎮會計事務服務中心主任期間,張佩山挪用其管理的9億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并導致一筆2000萬的投資未收回。日前,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2015年8月,中紀委官網曾通報北京7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案例,其中指出,昌平區馬池口鎮農業服務中心原主任張佩山,挪用代管的村級財政資金進行投資理財,投資額總計8.21億元。
2016年6月,檢方以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以及挪用公款罪將張佩山公訴至法院。
在庭審中,張佩山認可受賄罪的事實及罪名。他辯稱黨委沒有給其規定明確的管理權限,鎮領導知道其用管理的錢購買理財,而他挪用公款只是為了開戶、挪用時間短、不屬于營利行為,自己也不確定是否構成犯罪。
其辯護人表示,張佩山自愿認罪,其購買理財的動機是為了給村集體增加收入,其本人未從中獲利,投資理財盈虧相抵還有獲利,2000萬本金尚有追回的可能性,并且張佩山受賄罪具有自首情節,有悔罪表現和退贓的愿望,且挪用公款時間短,沒有造成損失,希望法院對張佩山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2月25日至3月11日,張佩山在擔任鎮會計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負責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擅自挪用其管理的公款300萬元,用于投資資金信托。
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張佩山在擔任會計中心主任期間,利用全面負責村級財務鎮級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違反規定,超越職權、擅自決定使用其管理的共計9億元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導致一筆2000萬元的理財產品未收回(僅收回利息110萬元)。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干部 挪9億資金 買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