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讀圖今日讀圖
騎馬上路被摩托車追尾 老漢官司打得跌宕起伏
法官裁定
馬主賠車主,保險公司賠馬主
承辦法官黃甘富在調解案件時,向當事人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鄭女士丈夫周先生所駕駛的三輪摩托車,其制動系統不符合規定要求,且超車時未按規定從左側超車,應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部分的責任;馬匹易受驚嚇,騎行上路,對騎行者和其他交通參與者都會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隱患,雖然法規沒有明確禁止騎馬進入市區道路,但馬跑到機動車道上肯定不妥。
老吳在沒有任何照明設備的情況下夜間騎行,其行為也明顯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所以老吳也應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部分的責任;馬匹自身也有一定的價值,摩托車撞擊馬匹致老吳和馬匹受傷遭受損失,摩托車的投保單位即保險公司就此應當作出賠償。
黃法官的上述觀點,得到了各方當事人的認可。這起交通事故得以妥善調解,即由老吳賠償摩托車上的鄭女士1.7萬元;保險公司賠償老吳3.6萬元。
調解協議達成后,老吳和保險公司都已履行了各自的賠償款。
編輯:楊嵐
關鍵詞:騎馬上路被摩托車追尾 騎馬被摩托車追尾 騎馬被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