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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重慶等四個新增巡回法庭將于近期掛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7日在南寧透露,最高法新增設的南京、鄭州、重慶、西安四個巡回法庭將于近期掛牌成立。去年初,最高法曾分別在深圳、沈陽成立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
李少平是在南寧出席最高法咨詢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時透露上述信息的。
根據最高法提供的消息,在介紹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進展情況時,李少平介紹說,最高法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將改革作為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推動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李少平介紹,推進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四項基礎性重大改革舉措,四項改革已在全國范圍內穩步推開,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北京、上海、江蘇等20多個高級法院,200多個中級法院和1500多個基層法院完成了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同時,積極推進中央部署的重點改革工作,出臺了《關于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在刑事速裁改革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新增設的南京、鄭州、重慶、西安四個巡回法庭將于近期掛牌成立。
2014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2015年1月28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廣東深圳掛牌,巡回區為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出任庭長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
同年1月31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在遼寧沈陽掛牌,巡回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第二巡回法庭庭長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胡云騰。
今年11月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同意最高法在重慶市、西安市、南京市、鄭州市增設巡回法庭。
這次會議還強調,要注意把握好巡回法庭的定位,處理好巡回法庭同所在地、巡回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關系,發揮跨行政區域審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更好滿足群眾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審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
根據最高法此前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巡回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巡回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法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巡回 法庭 最高 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