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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專門化工作水平
新華社福州11月7日電(記者鄭良)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龍巖古田召開第一次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表示,樹立綠色發展的現代環境司法理念,以審判專門化為總抓手,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十三五”規劃的實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江必新強調,審判專門化是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牛鼻子”,要著力構建包括審判機構、審判機制、審判程序、審判理論及審判團隊專門化在內的“五位一體”專門化體系。
江必新說,環境資源案件具有高度的復合性和專業技術性,必須走專門化審判之路,各地法院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穩步推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或合議庭、巡回法庭;探索完善案件管轄制度,對于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由高級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后,統籌確定部分審判力量強的中級法院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對于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行為及損害后果跨行政區劃的案件,探索實行由部分中級、基層法院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
探索實行案件歸口審理模式并及時總結經驗,將涉及環境資源的民商事、行政乃至刑事案件統一歸口由一個業務庭審理;積極穩妥推進環境公益訴訟,暢通立案渠道,積極構建有利于社會組織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程序和配套機制,積極支持檢察機關試點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啡张e行的第一次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決定設立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探索完善環境資源審判機制、審判專門化,福建漳州中級人民法院等15個中級法院被列為首批15個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
近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全面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去年以來,全國法院受理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29677件,審結27552件,形成嚴厲打擊該類犯罪的高壓態勢;受理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19.19萬起,審結17.06萬起,其中受理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件4571起,審結3895起,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最高法 環境資源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