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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自稱政協委員 經核實身份已過期被處拘留15日
記者昨日從清鎮市人民法院獲悉,11月30日,法院對清鎮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申請執行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被執行人劉某依法拘留。
據了解,此案的被執行人劉某拒不履行法院民事判決確定所欠的清鎮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借款1044266元及利息長達4年,在此期間,執行人員多次與被執行人劉某聯系,督促其還款,但被執行人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于2012年7月20日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的房屋。查封期間,法院委托相關的評估機構和拍賣機構對劉某位于清鎮市云嶺小區民富路的房屋進行了拍賣,現已成交,但劉某拒絕騰房,且對剩余欠款90余萬元拒絕清償。
11月30日上午,執行法官責令劉某履行騰房義務并清償余款,劉某態度強硬,明確表示不騰房、不還余款,稱其系政協委員,受法律保護。執行法官高度重視,立即進一步核實劉某的身份信息問題。經了解,劉某曾擔任過政協委員,但目前已不是政協委員,情況核實清楚后,執行法官隨即依法宣布對其拘留15日。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委員 “老賴”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