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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原常委吳天君被查:“拆遷書記”的功與過
律師稱政府違法改變土地性質
北京律師朱孝頂曾代理了多起鄭州拆遷案件,他也研究了吳天君治下鄭州拆遷的模式。
朱孝頂介紹,2013年、2014年期間,鄭州大量存在區縣政府以政府文件成立“拆遷指揮部”、人大、政協、公檢法官員都被政府任命為指揮部成員的現象。
朱孝頂向新京報記者出示了一份2014年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文件,主題為《關于調整鄭州管城回族區十里鋪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揮部人員的通知》。該通知顯示,管城回族區政法委副書記、區人民法院副院長、二里崗公安分局局長等都是指揮部成員。
朱孝頂介紹,除此之外,金水區政府、惠濟區政府、二七區政府、中原區政府、上街區政府都成立了包含人大、政協、公、檢、法領導參加的拆遷指揮部。
朱孝頂說,2004年湖南“嘉禾事件”之后,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宣布“各級人民法院不得參與拆遷”;近年來公安部也三令五申“公安人員不得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朱孝頂認為,鄭州的做法,是與上述要求背道而馳的。
此外,朱孝頂還提出鄭州拆遷模式中其他違法問題。
朱孝頂說,他曾協助一位被強拆的市民蘇花娣向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公開“冉屯村集體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的批準文件及其法律依據”的政府信息。
2015年2月5日,鄭州市國土資源局以政府信息公開答復的形式確認:“鄭州市中原區中原鄉冉屯村民委員會于2008年辦理了城中村確權登記手續。其主要程序為:冉屯村申請、中原區政府審核,經市政府批準后登記發證。其主要依據為《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朱孝頂認為,城中村的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只有經過國務院或者省一級政府批準進行征收后,才能轉為國有土地,進行商業開發。因此鄭州市政府沒有權力直接把集體土地登記成國有土地,這一行為違反了《憲法》、《物權法》和《土地管理法》,性質非常惡劣。
朱孝頂認為,鄭州直接由市政府批準將集體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的做法,僭越了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法定專屬批準征收權力,違憲的同時也顛覆了中國土地征收根本制度,相關人員已涉嫌犯罪。
“回頭看”后落馬的“首虎”
11月2日,吳天君以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身份赴鞏義市公安局調研指導工作,這是他最后一次在媒體公開露面。
河南省第十屆委員會11月4日選舉產生了新一屆河南省委常委。7天后,未能進入省委常委名單的吳天君宣告“落馬”。吳天君是中共十八大后河南省“落馬”的第三名省部級官員,同時也是今年中央對河南巡視“回頭看”后落馬的“首虎”。
2014年9月22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6年1月16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河南省委常委、洛陽市委書記陳雪楓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中央第十一巡視組今年10月在向河南省委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時曾指出,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弱化,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到位,省委政治意識需進一步增強。選人用人問題反映集中,存在“帶病提拔”、說情打招呼的問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黨員領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不到位,有的單位“一把手”腐敗問題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時有發生。
新京報記者 付珊 實習生 趙明 河南鄭州報道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河南省委原常委 吳天君 功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