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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反華媒體大佬遭拘捕 多次發布不實報道抹黑中國

2016年11月14日 07:08 |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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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駐緬甸特約記者 李司坤 魯同】11日下午,炒作高官“天價名表門”事件的緬甸《十一新聞》集團總裁丹圖昂及總編吳偉漂因涉嫌誹謗,違反緬甸《電信法》,被捕入獄。

6日,《十一新聞》刊登其總編吳偉漂編寫的消息,聲稱“某行政官員所戴手表是價值10萬美元的百達翡麗名表,且該表為一名涉毒案富翁獲釋后所贈……這讓日均工資只有2.5美元的緬甸老百姓情何以堪!”該消息突出名表價格與該官員月薪(2500美元)之間的懸殊反差,引發緬甸輿論一片嘩然。該消息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從字里行間推測出矛頭直指仰光省行政長官吳漂敏登。《十一新聞》總裁丹圖昂還在臉譜上持續炒作此事。

吳漂敏登及所在政黨民盟立刻作出回應。民盟中央執行委員吳溫滕親自出面為其辯護,稱“吳漂敏登所戴手表并非百達翡麗,而是價值300萬緬元(約合3000美元)左右的勞力士表,且非所謂涉毒富翁所贈,而是由其妻子所買”。11月9日,吳漂敏登專門就此事舉行新聞發布會進行澄清。吳漂敏登還宣布控告《十一新聞》誹謗罪。按緬甸《電信法》規定,任何人若利用電信網絡恐嚇要錢,或損害聲譽,或命令做事和威脅,將被判處不超過3年的監禁,或被罰款。

緬甸政府多次在公開場合呼吁媒體報道要基于法治精神,遵守媒體道德,體現媒體的職業素養。但丹圖昂及其創辦的《十一新聞》,號稱以“針砭時政,敢于說話”深受緬甸民眾歡迎,卻多次發表斷章取義、竭力抹黑中國的新聞,其中包括中國在緬大型項目如中緬油氣管道、萊比塘銅礦項目、密松水電項目等,在當地造成極大負面影響,無形中使中資企業蒙受輿論及其他方面損失。此外,《十一新聞》不實報道居多。2014年9月,緬甸大學生登山者在攀登緬甸第一高峰時失蹤,中國藍天救援隊赴緬救援,但在《十一新聞》的報道中,藍天救援隊被描述為“一支缺乏專業登山及救援設備的隊伍”,最終因未能完成任務被送回中國。當時,同時參與救援的緬甸THOO 基金會發聲表示,并非如《十一新聞》所說那樣,事實是各方均在全力搜救。 

有緬甸分析人士稱,丹圖昂及《十一新聞》在緬甸輿論界早已劣跡斑斑,緬甸外國記者俱樂部許多成員對其感到不滿。《十一新聞》對中國的報道很尖銳,甚至帶有強烈的輿論導向性,被緬甸民間稱為“反華急先鋒”。其實,《十一新聞》背景復雜,既有緬甸國內政治勢力,也有國外背景。據稱,《十一新聞》表面上的合作機構主要是泰國《民族報》,但其背后的真正金主是日本財團。日本相關財團通過培植緬甸代理人,將代表日本政治及經濟利益的聲音發出去,不斷影響緬甸民眾的思想。

編輯:曾珂

關鍵詞:緬甸反華媒體大佬遭拘捕 抹黑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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