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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防風險”是為更好地創新
互聯網金融的關鍵詞就是信用、杠桿,其風險需時刻注意,“防范風險”就是為了更好地推動互聯網金融良性成長。
10月13日,國辦公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同時,一行三會與17個部委聯合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開始,計劃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對于這次專項整治,有輿論稱為互聯網金融“史上最嚴監管”。從如此之多的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到《通知》對于互聯網金融P2P、眾籌、互聯網保險平臺等各個條線的細化監管規定都可以看出,這次監管力度確實超過以往。
互聯網金融發端于線上,經歷了狂飆突進的草莽時代。但近年來,以e租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始陸續出現問題,投資者損失慘重,有的釀成事件,對行業也造成一定的沖擊,其缺乏秩序規范和強效監管的重重弊端凸顯無遺。事實上,對于互聯網金融,之前雖然也有些行政監管規定,但缺乏足夠的執行力,也沒有形成更系統化的監管體系。此次國辦發布《通知》,就是要對互聯網金融領域進行全面梳理和整頓,消除各種泡沫和風險,從而更好地保障投資者權益。
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此前政府處于“鼓勵創新”和“防范風險”的兩難之間。其實兩者并不矛盾。畢竟,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依然是金融,其關鍵詞就是信用、杠桿和風險。人們基于商業社會的契約信用,從而將部分資金委托給金融機構投資理財。金融機構設計出各類投資理財工具,運用融資的杠桿放大投資的結果。但請注意,這種放大同時加諸收益和損失,因此才需要時刻注意風險,這不僅是投資者、金融機構應有的基本意識和行為底線,也考驗著監管部門的責任落地。
就互聯網金融而言,“鼓勵創新”是基于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了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元化、更開放便捷的投資理財渠道,所以對其背后的技術、運營和用戶服務創新加以保護。但這不意味著,就要忽視互聯網金融的安全,無視其自律失范和外部風控缺位所導致的風險積累,“防范風險”就是為了更好地推動互聯網金融良性成長,從而在合規范圍內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某種程度上,防范好了風險,才能更好地鼓勵創新。
以金融創新最為頻繁的美國為例,在互聯網金融監管上,美國政府也是一點都不手軟。2013年11月,美國消費金融保護局對某全美連鎖小額貸款公司開出1.9億美元的巨額罰單,原因就是該公司在其注冊地俄亥俄州,沒有根據該州法律和條款規定,嚴格審核重要貸款文件。這些經驗值得中國互聯網金融從業者和監管者借鑒。
當然,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也要做到寬嚴相濟。既然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監管就需要不斷摸索和完善。在未來相關監管執行過程中,也會存在與互聯網金融創新相互“適應”的過程,也希望決策者、執行者多傾聽包括互聯網金融從業者在內的各方意見,汲取其合理部分,需要調整則加以完善,從而讓互聯網金融能夠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就此看,創新中的互聯網金融需要所謂“最嚴監管”,更要“最合宜監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防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