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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游,便不懼黑名單
對于現代公民來說,文明應該成為隨身攜帶的“身份證”,需要制度來約束,卻無需媒體時時來提醒。帶著文明旅行,人人皆是風景。
在京不文明游客被列入黑名單將會被限制參觀景區、入住酒店、參團旅游。9月28日,北京市旅游委和首都文明辦聯合印發《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結合首都特點,率先出臺地方管理細則,監管不文明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
一旦被“拉黑”,就可能進不了景區、住不了酒店,甚至向所在單位或街道通報,這一招夠“潑辣”的。那些再拿文明不當回事的游客,恐怕得掂量掂量了,如果繼續任性,將文明扔在地上,將不得不承受出行不便、聲譽受損的代價。十一長假迎面而來,在這個旅游高峰期,在京游客當約束好自己的行為。
出臺懲戒措施,確有必要。在現實生活中,旅游不文明可謂司空見慣,之所以長久以來難有徹底改觀,一大原因便是缺乏約束機制。游客即使有什么不文明行為,除了招致旁觀者的白眼,幾乎是零成本。沒有壓力,也沒有代價,那些常有不文明行為的游客又怎能收斂呢?
去年4月,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開始施行,根據這一辦法,省級旅游主管部門負責建立本行政區域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如今,北京等地已制定出相關規則,邁出了依法約束游客不文明行為的一步。
在表示支持的同時,還需理清幾個問題。其一,應準確定義旅游不文明行為。按照國家旅游局的說法,游客不文明行為指旅游活動中因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而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換言之,評定游客行為是否不文明,應在這一制度框架內,不能隨意增刪,否則就可能侵害游客的合法權益。
其二,應建立可申訴機制。因不文明被“拉黑”,游客純屬咎由自取,但游客有權利申訴,也有權向做出記錄的旅游主管部門提交異議申請。既不縱,也不枉,被“拉黑”的游客才能心服口服,從而矯正自身的不文明行為。
其三,懲戒期限必須嚴格落實。辦法規定,“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1年至5年,實行動態管理。設置一定的期限,既能起到懲的作用,又可發揮戒的意義,更有導向價值。因此,這一點必須嚴格落實,否則便可能涉嫌過度懲罰。
文明,是最好的風景,它是道德風景,也是人文風景。對于現代公民來說,文明應該成為隨身攜帶的“身份證”,需要制度來約束,卻無需媒體時時來提醒。帶著文明旅行,人人皆是風景。但愿,文明常伴,風景常在,不讓黑名單有用武之地。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文明出游 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