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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豈能依靠大話營銷
“天天吃旺旺,運氣會旺哦。”這是旺旺系列產品播得挺多的廣告詞。本來,吃什么和運氣旺沒有必然的聯系,但一直以來也沒有人去較真,畢竟這樣的廣告沒有涉及權益和隱私問題。然而,如今卻被人舉報了。對此,職能部門能否認真對待,會不會將其當笑話?不管結果怎么樣,在筆者看來,其本身就是不嚴肅的廣告,早該禁播。
產品豈能依靠大話營銷?《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天天吃旺旺,運氣會旺哦”這樣的廣告詞有“虛假”的嫌疑,也有引人誤解的嫌疑。事實上,謝先生自述,其就是因為聽信了廣告詞,才去買了旺旺雪餅的。你可以說謝先生過于較真,但這種較真精神卻是珍貴的。
謝先生認為,這樣的廣告詞“違反《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同時超市應當按照相關法規,提供該產品能讓運氣變旺的依據或證據。如不能,此產品已經構成欺詐,根據法規,投訴人要求賠償500元”,這顯然不是無稽之談。當然,一些網友會覺得可笑,甚至以“打旺旺的這哥們打假打得也夠牛的”來調侃謝先生,網友之所以有這樣的感覺,是因為覺得這樣的舉報是無效的,畢竟現實中這樣的廣告多了去了。然而正是因為現實中這樣的廣告不少,因此謝先生之舉才更有現實意義。
唯有我們對所有的廣告都較真,廣告才會變得更真實更準確,市場才會更讓人放心。從長遠看,這是對包括廠家、商家等在內的各方都有利的。(郭文斌)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旺旺 廣告 被舉報 虛假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