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山東警方破獲大案,抓獲22名中間商和7名“內鬼”
斬斷盜賣個人信息的鏈條
犯罪嫌疑人甄某,系某商業銀行客戶經理,利用職務之便,以每條20元至40元的價格,長期向中間商提供個人征信信息以及本銀行的客戶資料,包括身份證號、卡號、開戶日期、余額、名下賬戶數量等,可以跨區域查詢,覆蓋全國;
犯罪嫌疑人陳某,系某通信公司軟件工程師,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向中間商販賣數據庫密碼,使其能夠直接訪問數據庫中全國范圍內的手機定位、開戶信息等數據;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快遞公司蘇州某倉庫管理員,利用其掌握的系統賬號,以每條數十元的價格,向中間商提供全國快遞信息,包括收件人地址、電話等信息。
中間商主動找上門,坐在辦公室里點點鼠標就有不菲的收入進賬,對于扮演一手數據源頭角色的這些人來說,錢來得太容易。
但正是這份輕松的“快錢”,令許多犯罪嫌疑人后悔不已。
張某是甄某在銀行的同事,在甄某的慫恿下非法販賣個人征信信息。原本張某每月工資近萬元,在當地算絕對的高收入,近期還準備和男友結婚,此番被捕,整日以淚洗面,“悔得腸子都青了”。
王某十幾歲離家打工,多年后終于在某快遞公司尋得一份不錯的倉庫管理員職位,坦言“很喜歡這份工作,近期也有一些升職的機會”,但因為動了貪念,對外販賣客戶個人信息,如今前途斷送。
雖然涉案的這些公司、單位內部均有相關規定,嚴禁泄露客戶個人信息,但犯罪嫌疑人均表示,“實際上沒人管,完全靠自覺”。
手握權限、監守自盜的情形恐怕并非個例。甄某和王某均表示,在銀行業和快遞業,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征信信息和快遞信息的行為“很常見,很多人都這么干”。
身為通信公司員工的陳某表示,雖然自己后期停止了與中間商私下進行數據庫密碼的交易,中間商還是能夠通過偽造公司授權書的方式,輕易與通信公司達成公司間協議,繼續非法使用數據庫。
編輯:秦云
關鍵詞:山東 中間商 盜賣個人信息 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