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最高檢發布"十三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在重點區域推動建立新型良性互動檢警關系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通過完善審查逮捕工作機制,提升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品質,強化現代科技在偵查監督中的運用,努力提高偵查監督法治化現代化水平。
《綱要》指出,以實現偵查監督法治化現代化為目標,以規范辦案、精細監督為抓手,以現代司法理念和信息技術為支撐,認真履行審查逮捕、刑事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三項偵查監督基本職責。
《綱要》要求,完善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機制,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從源頭上提高報捕案件質量,推動建立新型良性互動檢警關系。堅持全面審查證據,認真聽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辯解和律師意見,強化對證據收集活動的審查監督,依法排除非法證據。堅持少捕慎捕,落實逮捕社會危險性條件證明制度,加強逮捕社會危險性證據審查。圍繞審查逮捕向司法審查轉型,探索建立訴訟式審查機制。完善捕訴銜接機制,減少捕后訴前監督盲區。制定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規定,規范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審批。
《綱要》明確,堅持“突出重點、有節制、講方式、重成效”的原則,依法加強對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的監督。緊緊抓住偵查違法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以建立完善和深度應用與行政執法部門信息共享平臺為重點,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探索實行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加大監督力度,提升監督實效。落實介入職務犯罪案件偵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督有關規定,強化對職務犯罪偵查活動的監督。以刑事拘留監督為重點,通過日常巡檢、專項檢察等方式,探索建立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監督制度。完善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選擇主城區、城鄉結合部、刑事案件高發等重點區域的公安派出所探索設立駐所檢察室(官)。
《綱要》強調,借力科技手段,破解偵查監督工作“知情難、核實難、糾正難”問題,促進規范偵查行為,提升監督效能。加快搭建偵查活動監督信息平臺,實現審查逮捕與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深度融合。積極推動“電子監控”運用的立法進程,充分發揮取保候審等非羈押性強制措施的制度功效。積極運用遠程視頻訊問系統,推動有條件的地方每案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聽取律師意見。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建立健全與多層次訴訟體系相適應的公訴模式。《綱要》強調,落實“指控犯罪有力、訴訟監督有效、社會治理有為”的公訴工作總要求,推進公訴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重心轉型升級。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最高檢 發布 "十三五"時期 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