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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經假”也該在女性權益保護之列
當雙休、年休假這樣的假期尚且不能落實的時候,討論別的假是不是過于奢侈了?勞動權益的新熱點——痛經假,正面臨著這樣的立法尷尬。
上海市人大代表盧羿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了女性職工增設“生理假”的建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日前答復盧羿的建議時明確表示,考慮到增設“生理假”缺乏上位法依據,以及會造成用人單位降低雇用女職工的意愿,從而增加女性就業的難度,暫不考慮出臺“生理假”。
對于痛經假,贊同的人認為這有利于保護女性的權益。不以為然的則認為痛經假雖好,但可操作性不大。我認為,對痛經假的強烈呼聲也不是無病呻吟,確實有相當大的比例的女性,深受這種生理周期的困擾,到了疼痛難忍、坐立不安、難以工作的地步。
痛經假或許會增加就業難度,因為企業可能為此付出成本。但一定要說這樣的難度到了多么不可忍受的地步,恐怕也不客觀。寧夏的痛經假給的時間是一到兩天,相比于生育假動輒幾個月的時間跨度,這點時間還是能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調節過去的。既然寧夏等省份已經開展了痛經假的立法工作,上海為什么不能,大家之間到底差了什么,恐怕也得說說清楚了。
其實每一次休假福利的提升都會伴隨著福利過度的質疑,都會有一段時間比較長的磨合期,但總體來說,享受法定休假的人群越來越多,職業范圍越來越大。法律在進步,社會也在進步,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跟上這樣的步伐,把法律的強制條文變成自己的自覺行動。一些企業掉隊了,也會成為職場上不受歡迎的雇主,他們并不是沒有緊迫感。所以,對痛經假可能引發的反彈,政府實在沒有必要太過擔心,倒是需要警惕那種借保護勞動用工權益之舉,行阻礙進步之實的行為。
在這件事情上,哪怕眼下還沒到必須修法的地步,政府也不是無所作為的。修法不具條件,那能不能先從倡導開始?推廣到所有女性不成熟,那能不能先從那些勞動強度高的職業開始?現階段大家的認識還不到位,那么能不能多從宣傳開始?
企業的權益要保護,女性同胞的權益也要保護,福利要防止過度、被濫用,但該有的福利也不能少。我們的政策就是不斷博弈的過程,心急火燎或者消極等待都不是理性的態度。
哪怕法律給痛經假留下的修法空間不足,也不意味著女性的權益就可以不受保護了。痛經假其實也可以在病假的制度下解決,我們未必一定要糾纏一個名字的問題,如果痛經對身體工作生活造成了難以克服的影響,它自然也該在病假制度的保護之下。由醫生來判斷到底適不適合工作,比硬性的規定,至少更科學一點,也更少一點爭議。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痛經假 女性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