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習近平談依法治國: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法律之上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10月20日,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事關黨執政興國的全局性問題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為更好治國理政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個全局性問題。落實好這項重大戰略任務,對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把握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這個戰略布局,既有戰略目標,也有戰略舉措,每一個“全面”都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3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二、 黨的領導
★核心在于黨的領導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我們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依法治國,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關鍵在于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2016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政治保證要堅強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證要堅強。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我們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高度統一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使依法治國造福人民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要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
——2014年10月23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表于《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要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2014年1月7日至8日,出席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三、 法治與改革
★改革要于法有據
科學立法是處理改革和法治關系的重要環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時,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和廢止。
——2014年10月27日,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堅持依憲治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2014年12月3日,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作出重要指示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習近平 依法治國 任何人 不得 凌駕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