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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別只盯著抵扣與起征點
個稅改革終究不可能左右逢源,更無法只為理想主義埋單。在財稅體制改革的大局中,它該有自己的堅守與底線
繼營改增、資源稅之后,個人所得稅改革將成為下一步稅改的最大看點,下半年有望獲得加速推進。我國個人所得稅將邁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所得稅制度,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將統一納入綜合范圍征稅,此外,養老、二孩、房貸利息等家庭負擔也有望納入抵扣。
個稅改革,事關萬家燈火,是不折不扣中國稅改的“風口”。每年兩會,“提起征點”已成為爛俗的例牌。這些年,一旦CPI不淡定,又或者宏觀經濟指數顏值不高,此觀點便被及時“召喚”,幾成全民安慰劑。而不久前,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賈康提出用房貸利息抵個稅,被媒體傳得有鼻子有眼,最后,當事人不得不出面聲明純屬“個人主張”。個稅改革之敏感與糾結,由此可見一斑。
二孩等家庭負擔納入個稅抵扣,算不上新鮮事。早在1996年,第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綱要》中,我國就已明確提出要“建立覆蓋全部個人收入的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遺憾的是,此后一連串的“逐步”,就“逐步”了20來年。其實,大方向都看到了,關鍵是“統共分幾步走”。
眼下來說,有兩個誤區是值得警惕的:第一,言及個稅改革就談起征點。比如去年就有專家嚴謹推演:說如果按照居民收入年均增長10%計算,2015年個稅起征點應該提高到5124元;又如果按照GDP年均增長8%計算,2015年個稅起征點也應該提高到4762元。這樣一算,3500元的起征點,真是“痛得不輕”。不過,起征點僅是稅制中的某一變量,且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那么,通過提高起征點讓絕大多數人不交個稅,這個想法既不現實,也很悖謬。第二,誤以為抵扣越多越細,就越能抵達個稅公平。毋庸諱言,差別扣除固然是大勢所趨,但,不計征稅成本和現實可能指望所有家庭負擔都完美抵扣,這是稅改永難完成的任務。從公平角度來說,正如論者打的比方——“一個人,因為工作努力,或者天賦好,獲得了更高的工資回報,然而只是因為沒有孩子,或者少生了孩子,又或者爹媽死得早,我們就要向他多征稅,否則就是不公平、不合理?”
當然,個稅改革之所以微妙,除了以上考量之外,恐怕還不得不照顧經濟社會的現實“情緒”。就在上個月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下調了今明兩年全球經濟增長預期。在經濟回暖壓力山大、民生改善舉步維艱的時候——于民怨沸沸的焦點上適度因應,亦是公共治理智慧彰顯。
此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2016年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表態,要“義無反顧”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不過,個稅改革終究不可能左右逢源,更無法只為理想主義埋單。在財稅體制改革的大局中,它該有自己的堅守與底線。因此,“但聞樓梯響”的個稅改革方案,未來或讓部分人失望,怕也是在所難免。(鄧海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 改革 抵扣 起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