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快報 快報
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劉志被控受賄1266萬余元
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劉志 資料圖
曾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的劉志,被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房產、車輛、現金等款物1200萬余元。昨天上午,劉志因涉嫌犯受賄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
現年56歲的劉志(曾用名劉智),博士研究生學歷,案發前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檢方指控,劉志于2002年至2015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便利,分別為岳某等4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于2004年至2015年間,多次收受上述人 員給予的房產、車輛、現金等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66.4萬余元。劉志于2015年8月18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查獲歸案。
檢方認為,劉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未當庭宣判。(記者鄭羽佳)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 劉志被控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