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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并購優步壟斷與否,關鍵看市場界定
滴滴并購優步是否構成經營者集中,得看市場到底是網約車市場還是出租客運市場。這類市場界定問題不容回避。
滴滴優步聯姻的輿情熱度依舊居高不下,而此舉是否涉及壟斷,也成了社會各界關心的話題。繼商務部表態滴滴優步得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兼并后,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也表示關注滴滴優步并購是否涉及價格壟斷。
《反壟斷法》關于壟斷行為定義包括三種:一是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是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是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而在網約車市場中,滴滴優步合并,被普遍認為可能符合第三條。
就眼下看,滴滴優步合并后,在中國專車市場份額約占到了九成,而在更細分的快車市場,市場份額則接近100%。如果二者實現合并,則必然“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現在的焦點是,滴滴并購優步是否需要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商務部認為其符合申報標準,但滴滴方面回應,“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 根據《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申不申報跟盈利沒關系,而是看營業額是否達到申報標準。爭議的解決,有賴于滴滴和優步中國對財務情況的公開。
但在討論滴滴優步合并是否涉嫌壟斷時,有個問題很容易被忽略:很多人在考慮壟斷行為、營業集中度時,已經做了預設——專車巨頭是否涉及壟斷行為,只需要在網約車市場范圍內考慮就行。可這本就有爭議。
事實上,出租客運市場中可分為兩個市場:巡游車市場和網約車市場。國務院7月28日發布的《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就將出租汽車分為巡游車和網約車。可以肯定,這兩種業態的競爭會成為常態。若今后網約車服務相較于的士的質優價廉優勢不再,很多用戶恐怕還會投入傳統出租車懷抱,換言之,用戶或許在網約車領域選擇余地少了,但在出租客運領域的“用腳投票”空間依舊存在。
問題來了,在滴滴收購優步是否涉及市場壟斷的討論中,所謂“市場”到底該限定為網約車市場,還是整個出租客運市場?網約車和傳統出租車兩個行業資產配置、運營模式、盈利方式盡管不同,可就今后看,并不存在網約車將傳統出租車市場擠壓殆盡的情況,若其服務價格都市場化,掰手腕的激烈競爭局面仍會長期存在。所以若將市場界定為整個出租客運市場,也有其合理性。果真如此,那判斷滴滴并購優步是否屬于經營者集中,必將存在更多變數。
可市場界定不是件容易事。翻遍《反壟斷法》,并沒有如何界定市場的規定。這也可以理解:《反壟斷法》是在2007年通過的,很難想象僅僅數年之后,中國互聯網經濟就以如此猛烈方式來襲,將出租車這個傳統壟斷市場沖擊得七零八落。現在問題是,既然《反壟斷法》沒有相關規定,那該案例中的市場界定,應該由商務部還是由人大判定?這也是個司法解釋主體選擇的難題。
滴滴優步并購是否涉及經營者集中,市場界定是關鍵。這是個很麻煩的問題。但無法如何,這個問題難以回避,也不能回避。它涉及的,不僅僅是網約車市場界定問題,未來也將涉及其他互聯網產業行業兼并等。
□新京報評論員 梁秀峰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滴滴并購優步 網約車 滴滴優步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