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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公函不接待”應成鐵律
據新華社報道,湖北宜城市雷河鎮機關內部食堂在短短半年時間里,接待客人249人次,接待費高達18.82萬元,但均無派出單位公函和公務接待清單列入單位財務賬。不知是當地官員不懂規矩,還是有意為之,此事作為違反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例,當事人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予接待。應該講,文件出臺已有不少年頭了,一些省市還配套下發了執行細則和規章制度,沒說入心至少也入耳入腦了,但一些地方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卻置若罔聞,不守規矩,受到懲處也就無話可說了。
長期以來,公務接待造成的“舌尖上的浪費”一直為公眾詬病。正常的公務接待是需要的,也是必要的。但從過去的情況來看,許多公務接待可以說喪失了標準、喪失了原則,許多地方甚至出現了一桌吃掉上萬元等嚴重超標接待的現象。公務接待嚴重變味,“車輪上的腐敗”“會所里的歪風”“舌尖上的腐敗”,成了干部群眾口誅筆伐、深惡痛絕的丑惡現象。
從迎送等細節入手,以小帶大,從細立威,“無公函不接待”是遏制“舌尖上浪費”的有效手段。從全國各省市的配套制度來看,公函制已經成為公務接待的前提條件??腿伺卧谙陆怠①M用在降低,應該講就是公函接待所帶來的顯著變化。從筆者所在的接待部門以及所了解的一些地方接待部門的情況來看,降費效果非常顯著。
公函接待有哪些優勢和作用呢?筆者梳理了一下,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一是促進了規范接待。過去是“一個電話就接待”“打個招呼就接待”,現在這種狀況已經成為了“過去式”,有公務要接待,但請發公函,這個規范已經成為接待部門的共識。當憑公函才接待成為習慣,規范接待自然就名正言順了;二是杜絕了搭車接待的歪風。過去個別人為討人緣、爭面子而超標接待,甚至自己巧立名目大吃大喝,現在接待要公函,再也不能為所欲為了。皮之不存,報銷費用這個“毛”將焉附,解決了公務接待過多、過大、過濫、過亂等問題;三是為接待工作帶來了便利。憑公函接待,憑接待清單報銷,促進了接待工作的規范有序,提高了接待工作的效率。
好經要念好才行。盡管中央三令五申,盡管各級紀委嚴查嚴辦,但部分地方官員不知是政治敏銳性不夠、紀律性不強,還是認識不到位,違規接待的情況還時有發生。窺一斑而見全豹,不光那個雷河鎮,想打“擦邊球”,借公務活動之名,搞公款吃喝玩樂的人肯定還有。所以,“無公函不接待”必須成為接待工作的鐵律,任何人、任何地方都不能破了這個規矩,踩紅線的人必須受到處理。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形成震懾,遏制亂象,正本清源。(賴 剛)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無公函不接待 公務接待 公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