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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修復,慎言“可抗百年一遇洪水”
動輒拿“百年一遇”說事,實在沒有什么必要,因為除了自我標榜、自我麻痹,它其實沒有其他什么太大的價值和意義。
河北省邢臺市七里河市區段在經歷“7·19”洪水侵襲后,市七里河管委會成立搶險突擊隊,開展清淤、固堤、排險等多項工作。《邢臺日報》報道稱,七里河市區段河道已恢復抗御百年一遇洪水能力。
如果上述報道完全屬實,當然不能算是什么壞消息。但盡管如此,筆者仍然覺得,對于當地政府來說,“已恢復抗御百年一遇洪水能力”之類說辭,還是盡量慎言為好,至少不宜動輒輕言。
因為一個基本事實是:早在“7·19”洪水發生之前,當地政府就曾宣稱七里河“可抗百年一遇洪水能力”(見2011年7月14日《邢臺日報》),但現實卻是七里河并沒能真正抵御住“7·19”洪水,不僅河水“漫堤決口”,而且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在這種事實背景下,再加之“7·19”洪水剛剛過去不久,慘痛的洪災損失依然歷歷在目、災害傷痛也仍遠未完全撫平,動輒輕言“可抗百年一遇洪水能力”,不僅顯得不合乎時宜,而且難免給人一種“好了傷疤,忘了疼”的輕佻印象。不僅會讓一些災民覺得“不中聽”,恐怕也無助于更好地維護政府公信力。所謂“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
更重要的是,無論從全面完整的防洪防災規律,還是以往的防洪經驗教訓的角度來看,即便“河道可抗百年一遇洪水”甚至“千年一遇洪水”當真確鑿無疑,“河道防洪能力”這樣“硬件”方面建設,也并不是科學有效防洪的全部。除此之外,科學的災情預測、調度、指揮、應急等防洪“軟件”方面的健全完善,實際上同樣甚至更為重要,實乃決定防洪成敗的真正關鍵。正如我們在邢臺“7·19”洪災中看到的,此次洪災之所以會發生尤其是會造成如此慘痛的損失,“河道防洪能力不足”事實上并非唯一原因,當地政府的防范意識、應急準備的不足,同樣難辭其咎。
更何況,就算“河道可抗百年一遇洪水能力”是完全靠得住、值得托付的,所謂“百年一遇”說法本身,其實也并不是一個多么準確可靠的概念——“百年一遇”并不當真就意味著“等一百年才會遇到”,尤其是在目前全球氣候變化,極端天氣頻發的背景下,更是如此。因此,動輒拿“百年一遇”說事,實在沒有什么必要,因為除了自我標榜、自我麻痹,它其實沒有其他什么太大的價值和意義。
□張貴峰(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河北邢臺 洪水 百年一遇 七里河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