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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重獎企業內部舉報人”的后效
最新修訂的《深圳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辦法》,深圳探索建立了吹哨人制度,對于“企業正式員工”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企業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最高獎勵可達到60萬。
對問題食品舉報人進行獎勵,在國家層面的《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就有體現,但深圳建立的吹哨人制度,則是專門針對企業正式員工的舉報獎勵,且是重獎,如一級舉報按實際入庫罰沒款的30%給予獎勵,這是不小的激勵。
深圳市有關方面稱,相比政府動用大量財政加強監管,利用吹哨人制度的代價低得多。確實,食藥品企業使用不合格材料,生產問題食品,普通消費者可能無從知道,但作為參與者的內部員工卻知道內情。食品安全法律專家就表示:全球食品安全案件中,由政府部門查出來的很少,大部分是企業內部員工、競爭對手或維權組織揭露的。2014年的福喜事件,就是有內部員工提供線索。
“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重獎企業內部舉報人,也是基于現實的經驗總結,其后效值得期待。
□殷國安(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重獎企業內部舉報人 食品安全 違法 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