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成員國確認,應在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基礎上維護海洋法律秩序。所有有關爭議應由當事方通過友好談判和協商和平解決,反對國際化和外部勢力干涉。為此,成員國呼吁恪守上述公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及落實宣言后續行動指針全部條款。”
(2016年6月24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烏茲別克斯坦塔什干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饒愛民攝)
編輯:楊嵐
關鍵詞:習近平 南海 維護 南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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