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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展如何?困難何在?能否完成?——三問鋼煤去產能
能否完成——簽下軍令狀,欠賬必追責
會議明確提出,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就是軍令狀,年底要盤點交賬。因此,要認真落實“各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化解過剩產能負總責”的要求,沒有完成的將被嚴肅追責。
會議還要求,各省區市務必要在7月15日前,將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目標責任全部分解到市縣和企業。要把2016年壓減數量具體明確到每臺設備、每個礦點,不得出現漏洞和死角。要在7月底前全部編制完成每個退出產能項目及其任務量的具體時間進度表。
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需要配套的資金量很大,需要處置的企業債務規模也很大,這些是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的關鍵點。對此,會議提出,各地要更加注重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積極開展好鋼城、煤城的“雙創”工作,為資金籌措、職工安置、債務處置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會議再次重申:各地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的鋼鐵項目,所有備案鋼鐵項目必須落實產能置換指標,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3年內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繼續抓好煤炭減量化生產措施的落實,嚴格按照重新確定的產能生產。
去產能的過程,正是產業轉型升級、優化布局的好時機。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要進一步加大市場化兼并重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優勢企業開展上下游兼并重組,支持龍頭企業做優做強。國有鋼鐵煤炭企業要把去產能與深化國企改革、轉變體制機制緊密結合起來,加快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提升市場競爭力。(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完成 進展 困難 企業 鋼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