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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給“骯臟生意”一絲生機
跨省偷倒垃圾與異地排污一樣,都是一種“以鄰為壑”的行為,是轉嫁垃圾處理成本和環保風險的行徑。而以鄰為壑的最終結果則是唇亡齒寒。
連綿的大雨讓8艘船只無法在夜里“卸貨”,一樁跨省傾倒垃圾的“骯臟生意”得以暴露——據新華社7月5日報道,近日,有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欲在蘇州太湖西山違規傾倒時被當場抓獲,測算顯示,事發區域相關垃圾總重量超過2萬噸。
太湖是蘇州的重要飲用水源地,在風光旖旎的太湖邊居然出現了臭味撲鼻的垃圾山,這則新聞一出,深深刺痛了公眾的神經。目前,蘇州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并稱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涉事另一方的上海市綠化市容局也已成立專項工作組配合調查,并要求上海市建筑垃圾管理行業開展全面自查。
公眾似乎可以放心喘口氣等待涉事人員被“嚴肅處理”了,但翻一翻舊聞會發現,比大量垃圾傾倒太湖邊的情況更值得擔憂的,是“無獨有偶”——去年5月,上千噸的生活垃圾被從上海用船偷運到江蘇無錫惠山區洛社鎮掩埋,導致當地環境污染。時隔一年,為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為何漏洞沒有堵上而是愈演愈烈?人們不禁追問:去年偷運垃圾至無錫的案件中,對黑色利益鏈上的各方是否都進行了查處?是否對相關部門追究了責任?比“嚴肅處理”的表態更關鍵的是落實,而比事后處理更重要的是事前防范和事中監管,否則,類似事件恐怕還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先看垃圾運出地。據初步調查,此次被運往蘇州的建筑垃圾,既無申報,消納地點也無備案,因此屬于“偷亂倒”行為。上海的建筑垃圾處理是通過市場化機制運作的。公共服務外包,讓專業的公司來干專業的事,可以彌補政府垃圾處理能力的不足,且更高效,但外包絕不能一包了之。若僅是在問題發生后嚴肅處理外包方,很難杜絕問題重演。有關部門應該將陣地前移,對于垃圾處理方的資質認定要嚴格把關,對于垃圾處理的申報備案要切實監管,以防有些企業在經濟利益驅動下鋌而走險,損害公共利益。
此外,上海向周邊城市“倒垃圾”,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垃圾處理正日益成為困擾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難題。作為垃圾運出地的大城市,當務之急是加大垃圾處理場地的建設并推行垃圾分類等措施,擴大垃圾處理能力,而不是把自家的垃圾往別人家倒。
再看垃圾運入地。有船主介紹,事發地從6月12日起開始被傾倒垃圾,每天有兩三艘三五百噸的運輸船前來,而附近居民也對垃圾散發的臭味怨聲載道。從6月12日直到7月1日被相關部門查處,近20天的時間里,2萬噸垃圾被傾倒,為何有關部門沒有察覺、沒能及早查處?跨省傾倒垃圾,增加的是傾倒地垃圾處理成本,威脅的則是所有百姓生活的環境。我們不可能總是期待一場大雨來令問題“顯形”,要讓此類違法行為無處遁形,亟待相關部門加強巡查監管,也需要有效發揮居民、環保組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
跨省偷倒垃圾與異地排污一樣,都是一種“以鄰為壑”的行為,是轉嫁垃圾處理成本和環保風險的行徑。而以鄰為壑的最終結果則是唇亡齒寒。因為水是流動的,土壤里種出的食物也將在市場上流通。自以為把眼前的風險轉嫁給了別人,其實是將自己置身于未來的重重隱患之中;自以為攫取了超額的利潤,其實自己及其后代終將為此付出代價。
而對于屢禁不止的跨省違規傾倒垃圾行為,需要的是跨區域聯防共治。只有打破地域分隔,加強信息共享,緊密協同打擊,徹底追究垃圾偷倒過程中每個環節的責任,才能斬斷黑色利益鏈,讓這個“骯臟生意”再也做不起來。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骯臟生意 跨省偷倒垃圾 上海垃圾偷倒江蘇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