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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個“紅通”嫌犯受審 當庭認罪:我咎由自取
挪千萬公款投入證券交易
檢方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間,其利用擔任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財物出納,負責收支公款、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支票等單位財務手續以及領取銀行對賬單等職務便利,將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2200余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個人證券賬戶,用于證券交易,并先后歸還人民幣472.46萬元,其余1802.72萬元尚未歸還。
犯罪嫌疑人孫新正在法庭上受審。
因被免去出納職務,孫新于2008年1月至3月仿造了銀行協定存款合同、協定存款賬戶對賬單等交接材料,并與同事孫某完成了工作交接。同年10月21日,單位辦理銀行業務時發現協定存款賬戶已銷戶,要求孫新到單位說明情況,當日至23日,孫新從其控制的用于證券交易的銀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計57.32萬元,并攜帶潛逃境外。
檢方認為,孫新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并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數額巨大,應以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楊嵐
關鍵詞:北京首個“紅通”嫌犯受審 紅通 嫌犯 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