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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高官違紀 中紀委今年多了這10個新提法
新提法7: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
【案例】
2016年1月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通報顯示,呂錫文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
【解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五條規定,不準默許、縱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所謂“失察失管”,是平時疏于督查,又不采取有效手段加以糾正。按照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的解釋,領導干部默許、縱容、授意“身邊人”以本人名義謀利,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事先知曉將要謀利卻不加以制止;二是知曉正在謀利卻放任自流,不向所單位說明真相,不采取措施消除后果;三是在掌握已經謀利后不向黨組織反映、報告,也不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者補救。
新提法8:違規插手相關單位人事安排
【案例】
2016年1月1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周來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通報指出,周來振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插手相關單位人事安排。
此外,呂錫文、陳雪楓也被通報存在違規插手原任職單位人事安排的行為。
【解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相關規定也出現在《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之中。準則禁止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呂錫文、陳雪楓是對原供職單位的人事安排強加干涉。這一現象也早為中紀委所警惕,并認為是“權欲膨脹的表現”。
“有的黨員領導干部本人雖已調離,但仍采取各種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地干預原地區、原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敝醒爰o委監察部網站指出,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是對下級和原任職地區、原單位的正常工作是一種不當的干涉,對選人用人的公信力也是一種破壞,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應該自覺規避,不主張,不參與,不介入。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通報高官違紀 中紀委 新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