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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高官違紀 中紀委今年多了這10個新提法
據官方公開消息統計,2016年上半年,中紀委完成對17名中管干部嚴重違紀問題的立案審查,其中有14人被開除黨籍。
記者觀察發現,在中紀委對這14人的通報中,出現了“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培植私人勢力”“欺騙組織”“違規插手相關單位人事安排”等過去通報中未見的提法。這些新提法有何確指?為何屬于嚴重違紀的行為?中央是如何看待這些行為的?記者為您一一解讀。
新提法1: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案例】
2016年1月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通報顯示,呂錫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團團伙伙,對抗組織審查。
記者注意到,在十八大以來被開除黨籍的中管干部中,呂錫文是第一個、也是目前唯一一個被中紀委在通報中點出“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官員。
【解讀】
新修訂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妄議中央是條例修訂后增加的內容,也是十八大以來反腐當中發現的問題。”今年初,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羅東川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通過審理案件我們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帶來的破壞遠比貪腐嚴重。把政治紀律提到新高度,是每個黨員和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
監察部副部長肖培強調,“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合在一起才是完整表述,“中國共產黨聞過則喜,聽得起批評也歡迎批評,但有個界限,從根本上講是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中央紀委法規室曾解釋,之所以新增這項違紀行為,最重要的依據是黨章,黨章在總綱中規定堅持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建設必須堅持的四項基本原則之一。有些人“當面不說、背后亂說”“會上不說、會后亂說”“臺上不說、臺下亂說”,不僅擾亂了人們的思想,還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妨礙中央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造成了嚴重后果。
【案例】
2016年6月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通報指出,陳雪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團團伙伙、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
【解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這也是此次修訂新增加的內容。湖南省法學會廉政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鄧聯繁指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列舉了四種非組織政治活動,這是其中之一。像周永康、令計劃、蘇榮等案,就暴露出拉幫結派的嚴重危害。
今年初出版發行的《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把“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單列一章,其中收錄了習近平總書記對于此種行為的看法。
“如果黨的政治紀律成了擺設,就會形成‘破窗效應’,使黨的章程、原則、制度、部署喪失嚴肅性和權威性,黨就會淪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樂部’。”總書記的講話振聾發聵。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通報高官違紀 中紀委 新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