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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逾期未履行 一汽股份遭監管層警示
一汽轎車和一汽夏利今日齊發公告,稱在6月30日分別收到吉林證監局、天津證監局給控股股東一汽股份出具的《警示函》,要求其通過具體措施,保證此前承諾事項切實履行。同時,兩家公司還宣布,7月4日下午15:00-16:00點將舉行“投資者網上說明會”活動。
資料顯示,一汽集團2011年6月28日實施主業重組改制,成立了一汽股份。為解決同業競爭,一汽股份當時作出不可撤銷承諾:成立后五年內通過資產重組或其他方式整合所屬的轎車整車生產業務,以解決與一汽轎車、一汽夏利的同業競爭問題。該承諾履行的最后期限為2016年6月27日。
然而就在6月3日晚間,一汽股份表示原計劃5年內解決其與子公司一汽轎車、一汽夏利同業競爭的承諾無法履行,將再延期3年。這一決定立即遭到中小投資者反對,并宣布將聯合起來進行抵制。6月27日,一汽轎車、一汽夏利2015年年度股東會分別在長春、天津兩地同時召開,其中最為市場關注的《關于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承諾事項履行期限的議案》被中小股東協力否決,反對與棄權比例合計高達99.73%。
今日公告顯示,監管部門查實,一汽股份確實未能按期履行上述承諾。根據相關規定,吉林、天津兩地證監局決定對一汽股份出具警示函,同時提醒一汽股份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在將變更承諾履行期限的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之前披露保證承諾實際履行的履約保證措施、超期未履行的具體補償措施等,保證承諾事項的切實履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一汽股份 監管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