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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撥付1000億元專項獎補金鼓勵企業去產能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6月14日,財政部公布了中央財政1000億元支持去產能的專項獎補資金的管理辦法,確定了“早退多獎”的原則,鼓勵企業去產能。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央財政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支持地方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過程中的職工分流安置。”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透露,近期,國務院領導對這項資金使用管理作出了明確批示,要求必須用到政策既定的范圍,完善機制設計,防止虛報冒領。
財政部要求,各地區必須嚴格按照《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專項獎補資金。專項獎補資金主要用于國有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也可統籌用于符合條件的非國有企業職工分流安置,除《資金管理辦法》明確的范圍外,如確有需要用于其他方面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職工分流安置相關政策規定。
“各地區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專項獎補資金,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專項獎補資金中提取工作費、管理費或獎勵費等各類費用,不得將專項獎補資金用于平衡地方財力。”負責人說。
今年國務院確定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的規模為1000億元,5月中旬財政部稱這筆資金已經撥付了276.43億元,支持地方地方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
“2016年度中央獎補資金已向地方撥付到位,鋼鐵、煤炭化解過剩產能進入全面實施階段。”6月14日,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相關部門已制定印發了獎補資金、財稅、金融、職工安置、國土、環保、質量、安全等8個專項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政策文件體系。
李樸民表示,各有關省區市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都已制定完畢,明確了本地區“十三五”期間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工作安排和目標任務。28個省級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還完成了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資金管理辦法》為了鼓勵地方和中央企業盡早去產能,按照“早退多獎”的原則,在計算年度化解過剩產能任務量時,2016年-2020年分別按照產能的110%、100%、90%、80%、70%測算。此次專項獎補資金分為基礎獎補資金和梯級獎補資金兩部分。其中,基礎獎補資金占當年資金規模的80%,梯級獎補資金占當年資金規模的20%。梯級獎補資金和各省份、中央企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完成情況掛鉤,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量的省份、中央企業,按基礎獎補資金的一定系數實行梯級獎補。
據了解,目前國家建立了由25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有關部門和單位還在工作層面建立了定期溝通會商機制。日前,部際聯席會議已下發審議通過的《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生產設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決定開展鋼鐵行業能耗專項檢查。專項行動時間為2016年5月份至2016年12月份。
編輯:曾珂
關鍵詞:專項獎補金鼓勵企業去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