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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產品如何更好打開市場
這段時間以來,有關博物館的新聞屢屢被刷頭條——“跑男”跑進杭州博物館、南京博物館舉行了房地產發布會……博物館等文物單位是否“商”得起再次被輿論熱議。文物保護并非意味著不可開發,但是保護和開發二者要有“度”的平衡,一些文保單位往往因為越過界限被輿論詬病。此次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文化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的意見,在文物保護和開發中指出了方向和操作方式。
如何讓文保單位帶著尊嚴進入市場,而不至于被蒙上過度商業化的陰影,文創產品的開發是很好的渠道。《博物館管理辦法》中早有“鼓勵博物館研發相關文化產品,傳播科學文化知識,開展專業培訓、科技成果轉讓等形式的有償服務活動”的相關規定,好的文創產品還可以讓博物館中“高冷”的藏品更接“地氣”,既實現其文化傳承的歷史使命,還可以創造一定的經濟價值。據報道,2015年上半年北京故宮博物院文創產品的銷售額突破7億元人民幣,湖南省博物館、遼寧省博物館等9家中央地方共建博物館,2015年文創產品銷售額總計9700萬元,平均每館1100萬元。
從這些數據中可以看出,公眾并不排斥文創產品的開發。一定程度上說,文創產品“盤活”了文保單位的資源,拉近了公眾與文保單位的距離,加深了公眾對文物的文化認同感。只是,相對于國外文保單位而言,我們文創產品開發的意識起步比較晚。境外一些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收入約占總收入的70%,門票收入只占約30%,而中國的博物館中即使做得比較好的,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收入的比例也只有約10%。對此,此次四部委聯合印發的意見,無疑是一針強心劑。
值得一提的是,文創產品的開發不能只注重藝術性和觀賞性,文創產品應該成為“日用品”,而不單單是觀賞的“擺件”。文創產品未必需要原樣復制一件文物,更多是選擇文物中某個突出的特點,比如造型、圖案、結構、涉及的人物和事件等,加以發揮和深化,用在各種各樣的商品上面。文創產品的開發,也應該有明確的定位和目標人群。比如,北京故宮博物院研發的領帶、T恤系列等文創產品銷售情況就不錯。一些地方博物館在文創產品的開發方面也很注重實用性,如廣州藝術博物院院藏清代嶺南著名畫家居廉的《南瓜花圖》,被用在了鼠標墊上。
文創產品已步入親民時代,文保單位又如何搭上文創產品的快車?文創產品如何進一步打開大眾市場?這些問題只能用實踐回答。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文創產品 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