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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要以人為本
如何從“以人為本”出發,做好城市空間資源的分配,是規劃工作的重要目標
20世紀八十年代,根據改革開放的需要,我國開始大規模進行城市建設。當年的城市主要呈現機動車、非機動車和人行交通方式,軌道交通的需求尚不強烈。滿足城市快速建設的需要、機動車快速通行的需要,今天的人們形成了普遍共識,就是城市規劃和道路建設的主要目標,就是滿足“人”的需要。
可以說,城市空間承載城市的交通需求及非交通需求,如何從“以人為本”出發,做好城市空間資源的分配,是規劃工作的重要目標。
城市道路為機動車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提供通行空間,同時也是許多服務于城市其它設施布置的載體。為交通服務的功能主要依靠機動車空間、公共交通空間及慢行空間實現;為生活服務的功能,即慢行與公共服務設施直接實現“以人為本”理念的落實,強調人性化、精細化設計,突出為人服務、設施間的協調、城市公共設施的設置;為城市景觀服務的功能,要求重視道路沿線綠化景觀、休閑廣場、建筑作品等,體現城市風貌。
在城市交通規劃中,考慮的優先次序應為:第一是行人,道路空間各個部分必須對行人是安全、舒適和令人愉悅的,不論什么年齡,不論身體有無殘障;第二是公共交通,公共交通的規劃包含車道、車站的設計,更應該關注換乘人的安全、便捷和高效;第三是騎車人,道路空間布置須考慮他們的安全以及非機動車與公共交通的接駁換乘;余下為其它機動車。
城市規劃以人為本,還要落實環保節能、綠色出行理念,研究建立交通出行碳排放總量控制的規劃指標,通過交通碳排放控制量計算、交通量及方式與碳排放量匹配計算、道路車道分配調整等,貫徹實施公交優先,將非公交客運機動車交通向公共交通轉移,控制、降低機動車碳排放總量。
相對機動車系統而言,行人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與其出行的匹配狀況較低,許多地區存在有需求無通道的狀況,特別需要從規劃層面,針對慢行系統出行的需求,行人和自行車通道網絡的規劃。在規劃中,重點考慮“人”的需求,在滿足合理功能的前提下統籌考慮附屬設施、景觀及環境等其他需求,主要包括人行道、自行車道,無障礙通行區域等;在環境設計中,注重活動空間品質的提升,充分體現對人的關懷,給行人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主要包括綠化與環境、城市家具、交通設施、標志標識、地面鋪裝、遮擋設施、照明排水、無障礙環境等。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副院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城市規劃 以人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