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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行就應“打醬油錢不能買醋”
審計署日前發布公告稱,由于缺乏系統盤活,有些單位和項目的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未能發揮資金效益。其中,審計發現有94.28億元專項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發揮效益,1.41億元專項資金統籌后仍未及時使用。審計署當前對任何地方或單位以“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等為借口拒不整合財政資金的,正堅決查處、堅決曝光,堅決推進改革、促進整合,以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5月18日新華網)
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的背景下,雖然主旋律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但傳統需求側刺激也不能一棍子打死,特別是過去屢試不爽的政府投資拉動,所以要“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績效”。在此背景下,居然還有很多錢長期趴在賬上花不出去,不能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這顯然是不能容忍的,審計署表態“堅決查處,堅決曝光”,目的不外乎要“盤活存量”。
從“盤活存量”的角度看,資金趴在賬上花不出去顯然有問題:要么這筆錢本來不該給卻給了,要么這筆錢本來就沒地方可花,要么當初要這筆錢是巧立名目,要么情況發生變化錢實在花不掉……這些年每到年底,“突擊花錢”都會成為公共話題,相比有些錢長期趴在賬上,其實更嚴重的問題應該是,有些錢被毫無效率地花掉了?;诖?,要求“盤活存量”,也一定要防止與“提高績效”的初衷相悖。
我們熟悉一個詞,叫做“專款專用”。預算安排這筆錢是用來做什么的,那么執行的時候就只能用來干這個,要不然就是資金挪用。基于這樣的常識,轉過頭再來看受到抨擊的“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的新說法,不免覺得有些奇怪。打醬油的錢,不是本來就只能用來打醬油么?如果地方政府隨隨便便就能把打醬油的錢用來買醋,那還談何嚴格預算執行呢?不是編個名目騙來錢,就可以自己隨便花了么?
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問題不是出在使用環節的“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而是出在預算編制環節的不科學與預算審批環節的軟約束。無論基于何種原因,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的結果,只能說明當初預算給錢給錯了,沒把錢給到更需用錢的地方,反而使之用于睡大覺。這背后,不得不讓人想到諸如“跑部錢進”、“審批經濟”之類的話題。解決之道在于限制權力,在于把權力關進籠子,在于強化預算硬約束;可是,要求地方把打醬油的錢用來買醋,走的似乎卻是背道而馳的擴權路子。
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不僅是預算給錢不合理的問題,同時也是沒有糾錯機制的問題。打醬油明明不需要那么多錢,冗余的錢長期閑置,為什么不能事后及時糾錯呢?與其強令作為預算執行者的地方政府部門,自行將打醬油閑置的錢拿來買醋,為什么不能由相關部門收回沉睡的資金,然后再做統一安排?要知道,打醬油的錢,不僅可以用來買醋,可能還有更高效更急需的花錢領域,“盤活存量”固然重要,“提高績效”更重要,目的不在于把閑置資金花出去,而是要高效地不浪費地花出去。
某種意義上,“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不是資金閑置的癥結所在,卻是嚴格預算執行的應有之義。如果打醬油的錢隨隨便便就能拿來買醋,看似解決了資金閑置的問題,勢必又會新增資金浪費的問題——閑置的錢至少還是錢,浪費掉的錢可就不是錢了。(舒圣祥)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預算執行 資金閑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