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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車上拒讓座,何錯之有?
動車與公共汽車不同,動車車票對應的是更為清晰的座號,動車上到底該不該讓座,套用甄嬛娘娘一句臺詞,“讓是情分,不讓是本分。”
5月3日,在從達州到成都東的D5185次動車上,一女子帶年邁母親去成都看病,因節后人多只買到達州到營山座位,后借座鄰座。到南充后,被剛上車的女大學生“請”起來,老人女兒提出擠一擠,被拒。后來,一名中年男子將老人讓到了自己的位置。老人女兒說:“年輕人啊,應該多學學。”女大學生委屈地哭了,反問“坐自己位置錯了嗎?!”
這本不是一件大事,卻引發了輿論關注,可見,這件小事也擊中了人們心中的痛點。關于到底要不要讓座這個事,討論也不是一天兩天,之前人們只是倡議在公交車上給老弱病殘孕乘客讓座,那動車上呢?
在老人女兒的眼里,年輕人就該給老年人讓座。但問題是老人的女兒忘了一個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造成老人站著的并不是人家女大學生,而恰恰是他們自己。老人身體不好,還要長途奔波去成都看病,作為子女就應該提前未雨綢繆,替老人打點好一切。節日期間人流多買不到直達票,那緩一兩天出行行嗎?老人體力不支,找列車長商量一下去餐車、休息室坐坐行嗎?實在不行,提前預備個小馬扎總可以吧?規避自身的問題,將本該屬于自己的責任推到女大學生身上,揮起道德的大棒批評年輕人,不妥。
站在女大學生的角度,人家何錯之有?現代契約社會,小小的火車票就是一紙合同,這張合同上清晰地寫明了乘車時間、往返區間以及座號。女大學生手握“合同”上車,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天經地義。事實上,動車與公共汽車不同,動車車票對應的是更為清晰的座號,動車上到底該不該讓座,套用甄嬛娘娘一句臺詞,“讓是情分,不讓是本分。”而老人子女的說法,顯然是在用道德去綁架人家的私德。
老人們的子女,或者說很多總是要求別人道德高尚的人,顯然不明白這樣一個道理——道德只能用來約束自己,不能要求他人。與法律是為全社會立規矩不同,道德管轄的領域屬于自己內心。無論是孔子的“一日三省吾身”,還是王陽明的“內圣外王”,強調的都是道德自律。說實話,用完美近乎神的標準去要求別人講道德,最容易收獲失望的情緒與偽君子。
英國著名法律史學家梅因有一句廣為人知的名言:“迄今為止,所有社會進步的運動,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現代社會,我們還是多講契約精神,少用道德去要求別人。如果非要講道德,那不妨多用道德去要求自己,而不是去忙著給別人立規矩。
□陳小二(媒體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動車讓座 道德綁架 契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