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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麗麗:姐姐你來了。
周艷艷:東西東西,一場姐妹,奶粉裝好,東西給你帶了一些。
這個女人是誰?萬家明明只有萬麗麗一個女兒,為什么萬麗麗稱呼她為姐姐?
周艷艷:我叫周艷艷,我是萬麗麗她姐姐。那時候不是送人了嗎,但是一直有聯系,她聽說我叫艷艷,就給她取個麗麗,艷麗艷麗這樣的。但是姓不一樣,她送的那個人家他們家就姓萬。
主持人:原來萬麗麗不是萬家的親生女兒,她只是在23年前被萬家抱養的孩子。也就是說她與萬家人并無血緣關系,跟哥哥萬飛子也并非是親兄妹。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萬母看似不合倫理的這種臨終遺囑,最終才能夠被兩個人接受。沒有血緣關系的兄妹結為夫妻當然是沒有問題了,可是問題就出在了戶口本上這兩人的關系是兄妹關系,從而婚姻登記處不給他們辦理結婚證。那么當年萬麗麗為什么會被抱養呢?而萬飛子和萬麗麗想要結婚又該怎么辦呢?
追根溯源,歷史原因導致如今尷尬局面。
萬麗麗:那時候是說打養女,不知道他們怎么就直接打了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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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麗:去派出所那邊的話了解一下情況,要怎么樣能夠把這個戶籍的一個信息,變更為其他的關系。
在萬家采訪的時候,我們從鄰居口中了解到,在當地農村很多家庭都會抱養別人家的女兒,養女變成兒媳的事情也不算罕見。
鄰居:俺鄉下不就這樣,有兩個兒肯定希望有個女兒嘛,對不對,抱養回來的話肯定是,一開始肯定不會說是童養媳的那一種,因為誰都不知道以后發生什么事情對吧。
新居:這在我們農村可以的,什么家庭苦難什么東西,都可以分辨的,結婚的。這好的的,我們鎮上都有的。
記者:鎮上有很多。
鄰居:我自己的老婆也是養的。
記者:你的老婆。
鄰居:我媽媽也是養的,我上一代都是,你說怎么了。
對于萬家人將養女萬麗麗許配給親生兒子萬飛子的做法,周圍的鄰居也都覺得可以理解和接受。
鄰居:就是他媽媽送殯以后,家里條件又不好,只能說把妹妹許配給哥哥,就因為家里沒錢。這個也是人情,只能這樣說,反正在我們鄉下來說的話,這是更現實的。
鄰居:據我理解應該是窮沒辦法,這種事討個媳婦要好多錢。
讓人疑惑的是,既然是養女,為何卻是以女兒的身份進行戶籍登記?既然萬麗麗是被萬家收養的孩子,那么她和萬飛子兩人想要結婚,應該怎么做呢?在婚姻登記處進行咨詢的時候,對于這個問題,工作人員也給出了回答。
工作人員:原來收養抱養的那個材料的話,就提供那個材料到派出所去,把與父子的關系,與他的關系改成其他,如果沒有的話,那就叫他們做親子鑒定來解決這個問題。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