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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醫生行醫數十年”再證校醫困境
河南洛陽一無證校醫行醫數十年,校方稱此前不知情。有市民反映,洛陽市第十四中學一名校醫無醫生執業資格,并對外私售自制藥物,遭到舉報后被相關部門查處。接到報料后,大河報記者趕赴該校探訪,該校校長徐冠平回應稱,確有此事,不過涉事人員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校醫。目前學校醫務室處于停業狀態,相關部門正在對此事做進一步處理。(4月6日《大河報》)
沒有資質,卻在從事診療工作,并且還是為孩子們“服務”,已經足夠“驚悚”了,沒想到他還不甘寂寞,還要廣開財路、對外私售自制藥物,也真算得上膽大包天了。這樣的“校醫”已經在學校“堅守”了數十年,校方卻稱此前對其無證一事并不知情,乍一聽令人驚詫,實際上卻另有原因。原來,1982年的時候,由于學校校址偏僻,師生看病不便,當時的校長看到這種情況,與張某簽訂了一份協議,學校給他提供房子,不提供工資,給師生看病收費,一直延續到現在。很顯然,這也屬于“歷史原因造成的”。
學校缺少校醫的現象,不少學校都存在,農村學校尤其普遍。可學生們在校期間難免有個頭痛發熱的,因此,一些學校可能就會像洛陽十四中那樣,千方百計去自己“延請”校醫,只要懂得一點最基本的醫療常識、只要會診治最簡單的病癥就行,對其資質或根本不在意,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校方當然是出于好心,卻由此卻給孩子的生命健康埋下了較大隱患。還有另一種情況:校醫院屬于邊緣部門,有時候會成為校方安置親屬的風水寶地,校醫多是校領導、教師的親屬,有沒有資質更是不在考慮范圍。
“無證校醫”再證校醫困境。筆者認為要解決問題,一是通過財政撥款、學校自籌等方式解決資金難題,嚴格按照《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等規定,為學校配備合乎標準的衛生室,配備具有資質的醫生;二是提高校醫特別是農村校醫的工資待遇,吸引更多優秀醫生前往就業;三是對現有學校衛生室和校醫進行摸底排查,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該整改整改、該換人換人。
另外,北京市海淀區中小學衛生保健所在一份調查報告中指出,目前我國還沒有中小學校醫職業準入的具體標準,各衛生和師范院校也很少設立校醫專業。因此,建議成立全國性學校醫師專業協會,制定學校醫師或學校衛生專業人員技術職稱評定標準;盡快制定中小學校醫職業準入標準。這樣做可能會需要較大投入,也需要經過較長時間周期方能見效,但從長遠來看卻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無證醫生行醫數十年” “無證校醫” 校醫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