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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四:出院健康,為何進馨月匯就病了
據林欣回憶,在住進會所后,孩子得了肺炎,自己還發了高燒。
林欣說,3月1日孩子出現咳嗽。3月2日,孩子又出現鼻塞,“當晚11點,我就帶孩子去東方路的兒童醫學中心看了急診,醫生建議密切觀察。”林欣指出,3月3日,孩子開始流黃色鼻涕。月子會所巡房醫生給孩子開了食療方子。經過她的交涉,會所叫來了一名杜姓醫生。當時杜醫生表示,一切都好。“3月4日早上,一名鄒姓醫生進房檢查后聽到孩子咳嗽有痰音。他們建議寶寶上醫院,最終聯系去上海市兒童醫院(靜安總院)。”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兒童醫院開具的出院小結顯示,女嬰共住院9天,入院以及出院診斷顯示“新生兒肺炎、新生兒黃疸、早產兒”等。林欣還向記者出示了院方3月4日16時20分開出的病危(重)通知書。
就在孩子住院當日,林欣稱自己早上也開始發燒。“燒了36個小時才退燒,一度燒到超過39℃。”
林欣稱,“這個女兒是二寶。進會所前,第一婦嬰保健院開了出院小結。如果我們指標有任何問題,醫院肯定不會讓我們如期出院的。”根據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出院小結顯示母親的年齡為37歲,孕36+3周,先兆早產,順產。張威懷疑,“因為這里的衛生條件、護理不當等原因,新生兒在會所居住了十來天便產生了肺炎入院。”
對此,王陽光回應稱,“我們叫她帶寶寶去看,但她不愿意去。第二天,杜醫生建議她帶著寶寶去看。她先前是不肯看的,后來再三勸她去看。而且小孩子是早產兒,家里人感冒比較多,她的大寶寶、愛人,孩子的外婆都感冒。我也不好說肺炎是怎么引起的。”
林欣認為會所推卸責任:“我是個二寶媽媽,有基本護理常識。掛完夜急診后第二天,考慮到孩子在醫院交叉感染的概率會高。會所如果覺得哪位醫生好,把他(她)請來,給孩子看,如果醫生判斷需要給孩子去醫院驗血或者拍片檢查,我們再去。”林欣也強調,家人之前根本沒有患感冒,“寶寶的外婆如果感冒,上海兒童醫院的醫生還能允許她全程陪護二寶9天?”
林欣提供的與會所相關負責人交涉的視頻顯示:陳曦承認“對于讓寶寶生肺炎這件事情,包括杜教授、王主任也都沒有提前防止肺炎的發生。”林欣質問“我健健康康的孩子和大人住進來,在這里孩子生肺炎住院,大人高燒、吹風后腹瀉這些問題,難道您只是認為馨月匯防治不利?”陳曦立即回復,“其實,我們如果服務好一點,可以防止這個事情發生。但現在這個事情已經發生了,那么馨月匯應該負一定責任。比如一些醫療的費用我們也可以承擔。”
林欣稱,3月9日與陳曦見面前,她也把在會所的遭遇向消費者保護協會做了投訴。但她近日稱,“據消協反饋,3月17日上午陳曦去了消協,只提了醫藥費和減免部分會所收費的事情。”
投訴五:月嫂夜間不關窗,產婦腹瀉頭疼
此外,林欣還投訴稱,因為月嫂的疏忽,高燒剛退不久的林欣還曾經歷受風著涼的情況。
林欣稱,3月7日晚上八九點,月嫂開窗通風,林欣提出需拉上窗簾通風。次日凌晨3點多,林欣起床泵奶。“我感覺冷風灌進來,并看到頭附近的窗簾在動。”她表示。
林欣提供的視頻顯示,當時溫度計顯示室內溫度22℃。林欣問:“昨天晚上不是叫你關窗嗎?”劉姓月嫂回答“你睡著了”,并強調“拼命關都沒關上”。
“兩扇窗中她只關了另一邊的,正對著我頭的窗戶沒有關。”林欣日前解釋,“那時我剛退高燒”。當日中午,她就腹瀉了。會所的巡房醫生承認的確是受涼。王陽光近日承認此事,“這個事情,專護老師給她道了歉。”
【上海消保委“月子會所”投訴案例】
1. 消費者鄭先生2015年11月21日在上海布利茲緹母嬰護理管理有限公司預定了月子服務,支付了1萬元定金,之后又支付余款,共計37800元。產婦于2月15日入住,當天對方提供乳腺疏通服務時未開空調,導致產婦高熱并急診,23日提示24日將搬遷,且6樓的嬰兒房將全部拆除移到5樓,嬰兒游泳SPA服務無法提供,要到新的店址才能提供,對方承諾的中醫調理也未提供,消費者對這些不滿意,目前要求對方賠償。
2. 消費者陸女士1月22日在上海巾幗月嫂管理服務中心簽署合同,月嫂上門為消費者開奶的手法不夠專業,導致消費者得了乳腺炎,隨后與對方交涉,但至今未給予處理,消費者目前要求賠償,并且免費提供一個月服務。
3. 消費者李先生通過哺益集喜洋洋月子會所辦理了月子服務,此后對方稱其將從原地址徐匯搬遷到普陀,雙方交涉后過了28天,對方又要求消費者在老地址住2-3天然后再搬。消費者認為不方便因此不接受,要求終止合同。2月23日對方答應了并書面承諾退定金及多住一天醫院的費用及免去5天阿姨費用再補償14天的月子餐,7天內交付退款,但至今未退。目前要求對方給予合理答復。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