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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花崗起義紀念日的由來
清明節,是祭祀的日子。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祭奠活動也是經過幾個階段才固定下來的。
中華民國成立后,對于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祭奠活動迅速提上了議事日程。
1911年4月27日(農歷辛亥年三月二十九日),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在廣州舉行起義。起義失敗后,同盟會會員潘達微收殮烈士遺骸72具,安葬于紅花崗(后改名“黃花崗”,黃花即菊花,象征節烈),史稱“黃花崗七十二烈士”。
1924年時的黃花崗烈士墓
修建紀功坊
1912年5月15日(農歷三月二十九日),南京、廣州、北京等地分別舉行了黃花崗起義周年紀念大會。黃花崗起義的主要領導人黃興參加了在南京舉行的紀念會,并在會上作了題為《廣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之前因后果》的致詞。孫中山親自參加了在廣州舉行的黃花崗起義周年紀念會并主持了祭典,并作《祭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文》,還親手種植了松樹,以表悼念和哀思。
同年,廣東軍政府撥款在原墓地的基礎上修建烈士陵園。1913年4月27日,是黃花崗烈士殉國兩周年之期。這一天,廣東軍政府和國民黨廣東支部等組織廣州各界民眾數千人,以陽歷為紀念日,舉行了緬懷紀念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活動。
1917年至1923年間,孫中山曾南下廣州組織政府,并出任非常大總統,進行護法斗爭。期間,孫中山十分關懷黃花崗烈士陵園的修建工作,為黃花崗紀功坊題寫了“浩氣長存”四個大字。1919年,孫中山應林森之請,寫了《為勸募建筑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紀功坊捐款致各埠同志書》,號召華僑同志“協力捐助”修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紀功石坊。
設定紀念日
1921年,黃花崗烈士墓園建筑已初具規模。在當年5月6日(農歷三月二十九日),為紀念黃花崗起義10周年,孫中山親往黃花崗致祭,廣州各界都派代表參加,廣東政府還為此發出“放假一天,以志紀念”的通知。此后每年農歷三月二十九日,孫中山或親自、或派代表參加廣州各界民眾舉行的黃花崗烈士悼念活動。
1925年3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以公歷3月29日為黃花崗烈士殉國紀念日。據說如此設定是因為“三月二十九日”這一日期作為黃花崗起義紀念日的觀念已深入人心,所以在確定黃花崗紀念日的時候,仍照顧人們的習慣心理,把每年這一天的陽歷設定為紀念日。此外,公歷3月29日離農歷清明節只有一個星期左右,也符合民眾清明前后掃墓的傳統。
1925年和1926年在廣州均舉辦了大規模紀念活動,使得這一紀念日成為國內大多數人所熟知的事。特別是1926年黃花崗起義15周年之際,廣州的紀念活動更是盛況空前:“是日,惠愛東路至黃花崗上,沿途皆有黃白布各項標語,黃花崗路口,蓋搭大牌樓一座,崗上正中設大祭壇,壇上全用花線花球點綴,中懸孫中山遺像及遺囑,崗左為音樂亭,右為休息亭,各界赴祭者達十余萬人”。1927年的紀念日適值天降大雨,“但各界到祭者仍冒雨而來,絡繹不絕,不下四五十萬人”。
規定紀念式
1929年,《革命紀念日紀念式》一文正式規定3月29日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殉國紀念日,并規定儀式為:“全國休假,一律下半旗志哀,正午全國靜默五分鐘……”此后,海外華人華僑也普遍接受了公歷3月29日為黃花崗紀念日的做法。
隨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加劇,黃花崗烈士紀念活動被賦予了新的含義。1937年的紀念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親臨黃花崗致祭,這是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來規模很大的一次祭祀活動。
隨著抗戰全面爆發,1938年3月1日,經國民黨五屆中央黨務委員會第七十次會議決定,設定3月29日為“革命先烈紀念日”,要求“把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及諸先烈犧牲的事實和精神,向著前線官兵,全國民眾,作廣大而深入的宣傳,使人人深切認識最后勝利必屬我國”。
武漢市成為國民政府臨時所在地后,曾在3月29日舉行了抗戰期間第一次紀念活動。活動開始時,“交通即行停止,凡坐車者,一律下車,各店鋪商人及居民站立門口或室內,各街途行人,均自動脫帽,肅立,默念,全市肅穆無嘩”。而淪陷區的上海法租界里也于當日舉行了宣誓儀式,決意追隨先烈血跡,抗戰到底。租界內許多商店都下半旗志哀,并舉行了游行。文/徐軼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黃花崗起義紀念日 紀念日 黃花崗起義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