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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號段成詐騙幫兇倒逼監管升級
據央視報道,近年來,市面和網絡上出現了一批170、171號段的手機號碼,記者調查發現,這些號碼不用出示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就可以買到,讓電信詐騙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北京市馬甸郵幣卡市場二樓有不少出售手機卡號的商鋪,記者隨即選擇其中一家詢問是否有170號段手機卡號出售,女店主拿出一沓并介紹話費價格,當記者詢問是否需要身份證時,她爽快地表示不需要。據記者觀察,其他店鋪也都不需要身份證即可購買此號段手機卡。
2015年以來,運營商加大了電信實名制落實力度,如在一定期限內未實名登記的用戶,將限制其使用相應服務。該措施很大程度地減少了非實名制的用戶數量,壓縮了不法分子的生存空間。遺憾的是,最近出現的無需實名登記即可買到的170,171手機號段,加劇了打擊電信詐騙,挽回受害者損失的難度。其警示有關部門,打擊電信詐騙,必須全面落實電信實名制度,徹底堵住漏洞,尤其須提高運營商監管不力的違法成本。
據了解,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審批通過了虛擬運營商170專屬號段,并逐步投入市場使用。但由于和傳統的基礎運營商之間是租用關系,虛擬運營商對170、171號段的監管極其薄弱。因此,此號段逐漸淪為電信詐騙分子的首選。據介紹,惡意詐騙短信中,有近44%的短信都來自170號段,有僅三分之一的詐騙電話來自170號段。
可以說,在遏制電信詐騙方面,也存在木桶效應現象。即手機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的號段,必將成為電信詐騙的首要選擇,并決定著打擊電信詐騙的成效。當實名制在170等虛擬號段淪為一紙空文時,其他號段的實名制做的再好也無濟于事,之前取得的成績也將功虧一簣。
對此,監管不力的運營商顯然應承擔主要責任。關于手機用戶實名登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以及《電信條例》、《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中均有明確規定。尤其是《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更對實名登記進行了詳細明確的規范。上述規定顯然要求全部運營商予以執行,沒有免除虛擬運營商的責任。
但虛擬運營商之所以成為淪陷之地,說明該規定尚存在不足之處。如其僅要求運營商應落實實名登記,卻未明確對違規者的懲戒措施。違法后果不明甚至是沒有違法后果,加上同行之間相互競爭帶來的營銷壓力,網絡銷售的便捷,投機者自然會對實名登記棄之不顧,向未提供身份信息者出售號碼,以此增加業績。正是這一漏洞,讓部分號段成了木桶效用中最短的那塊木板,導致猖獗的電信詐騙難以遏制。
按現有技術手段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實電信用戶實名登記并不難。無論是營業廳直接銷售還是通過代理商銷售,還是通過虛擬運營商銷售,都可以對購買者進行實名登記。尷尬之處在于部分運營商只有營收的動力,沒有落實實名制的壓力。
因此,有必要完善監管措施,大幅度提高違規運營商的違法成本,不僅應對不嚴格落實者給予高額罰款,還應要求其承擔對受害者的賠償責任。如果運營商不能提供用于詐騙的手機號碼的使用者身份信息,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該規定并不悖逆法理和常識,明知購買者未提供身份信息仍向其銷售手機號,顯然應意識到由此帶來的不可控后果。這樣以來,不怕還有哪個運營商敢冒如此大風險視實名登記為無物。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特殊號段 電信詐騙 電信實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