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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重慶淪陷”噱頭的廣告才是淪陷
“重慶淪陷,利川堅守”“重慶PM2.5 250,利川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62天……”,日前,湖北利川一個樓盤在主城部分小區發放促銷廣告單上的話,引起市民極大反感。
同樣是利川,4年前一則“我靠重慶,涼城利川”車身廣告曾經引發輿論嘩然,盡管有關方面回應稱此“靠”乃依靠之意,不能與網絡詞“靠”相提并論,還是遭到玩低俗噱頭的質疑,哪想到如今當地房企又“故伎重演”,“重慶淪陷”的說法,非但重慶人感到刺眼,很多置身事外的圍觀者也覺得不是滋味兒。
即使暫且拋開重慶PM2.5是否達到常態250不論,上述廣告至少有三處不妥,包括開發商沒發布空氣質量信息的資質、PM2.5是個動態值不能用固定數值替代、存在誤導消費違反合同法之嫌。而“重慶淪陷”字眼也有危言聳聽之嫌。
市場經濟時代,靠別出心裁的創意博眼球,以追求相應的商業營銷預期,本無可厚非,但凡事得堅守原則底線,“一座叫春的城市”旅游廣告語也好,“買房送小三”“重慶淪陷,利川堅守”等地產廣告也罷,都動輒引發輿論反感。本質上,這類廣告也是淪陷——道德淪陷。而在新廣告法實施的背景下,這類違反公序良俗的廣告理應在嚴格執法下得以規制。
□范子軍(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重慶淪陷” 促銷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