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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華墓活人墓陋習難改,難在何處?
清明前夕,福建多地民政部門部署開展大墓、豪華墓、活人墓專項整治,但“新華視點”記者在沿海一些地方采訪發(fā)現,不少豪華墓、活人墓等仍在頂風修建:占地3000平方米的豪華墓,祖孫四代的“壽位”提前安置好;生意不好,不少村民把祖墳進行豪華裝修來“改改風水”;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qū)內,依然隱藏著不少豪華墓。(3月31日 新華社)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提供的數據,去年以來,全省共整治違規(guī)墳墓3.3萬多座,其中豪華墓166座,活人墓582座。既然整治了這么多,為何仍然擋不住豪華大墓亂建之風?道理很簡單,一方面是因為整治是一陣風,或是為了應景,另一方面是因為缺乏有力的懲罰措施。這邊剛整治,那邊立馬修復,和執(zhí)法人員逗樂,如此整治,又如何杜絕豪華墓活人墓?
1997年出臺的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明確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禁止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qū)和文物保護區(qū)等地建造墳墓。顯然,整治豪華墓活人墓不缺乏依據,缺的只是執(zhí)行力度。
據了解,有家族占地3000平方米建20多座活人墓,修墓者是當地一名企業(yè)家,除了出資購買墓地外,他還出資上百萬元,在黃土山上修了一條900米的水泥路。如此大規(guī)模的動作,難道一定要趕在清明前才去關注?而在國家5A級景區(qū)--泉州清源山風景名勝區(qū),則藏著豪華墓群,發(fā)現又有何難?
豪華墓活人墓盛行,也帶來厚葬之風盛行,不僅相互攀比,奢侈浪費,而且極大地破壞了當地的環(huán)境,造成了環(huán)境污染。
對于豪華墓活人墓,福清、泉州等地民政部門負責人提出要疏堵結合,一方面完善公益性骨灰樓堂和公墓建設,出臺激勵獎勵措施,鼓勵墓屬將骨灰遷入公墓或骨灰樓堂安葬、安放;另一方面對于違法占地建豪華墓、活人墓等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堅決拆除;明確鄉(xiāng)鎮(zhèn)、村“兩委”以及民政、公安、林業(yè)等部門職責,對于失職人員嚴肅追責。話說得頭頭是道,讓人感覺當地干部思路清晰,可再好的思路也要落實到行動上。同時難做的還有打擊,能否做到嚴厲,這實在要加上個問號。試想,一般情況下,建豪華墓活人墓的多為權貴,要么有錢,要么有權。執(zhí)法部門要打擊,又談何容易?而泉州市民政局居然表示,目前還在調查摸底、制定具體方案階段,恐怕等過了清明之后,也就不了了之。
豪華墓活人墓陋習難改難在何處?難在執(zhí)法無決心無恒心,不敢嚴厲執(zhí)法,法律的尊嚴能否維護,執(zhí)法部門需要用行動去回答。(郭文斌)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豪華墓 活人墓 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