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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費率不宜“一刀切”
降低社保費率,可以為企業降成本,但不等同于降低參保人員待遇。從現階段看,我國社保制度尚需保持一定的費率水平。在降低社保費率問題上不宜“一刀切”,可通過分類處理的方式,增加繳費政策靈活性
降低企業和個人社保費率的社會共識正在形成。但從已經降費的省市看,多為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小險種。無論從減負的力度,還是從與國際平均繳費水平對比的角度看,都有進一步降低的空間。
從已經降低社保費率的地區看,雖然各地調整的險種、期限不同,但含金量頗高。其中上海市在降低養老保險費率這一問題上率先破冰。從今年開始,上海市共下調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率總計2.5個百分點,預計全年給企業減負135億元。此舉既有利于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改善企業市場預期,增強企業信心,激發企業活力,同時也為促進職工收入增長提供重要支撐。
由于我國人口老齡化持續加劇,社會保險的擴面征繳空間日益縮小,而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持續提高,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值得注意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降低費率目前存在一定的結構性問題,如有的地方養老保險當期出現收支“入不敷出”,在此情況下再要求其降低繳費比例,難度可想而知。
降低社保費率,可以為企業降成本,但不等同于降低參保人員待遇。未來參保人員的各項社保待遇應隨著經濟發展、隨著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逐步提高。如果短時間內急著大幅下調費率,很有可能造成養老基金“寅吃卯糧”的風險。從現階段看,我國社保制度尚需保持一定的費率水平。
如何破解企業負擔重和社保基金收支平衡的矛盾?筆者認為,在降低社保費率問題上不宜“一刀切”,可通過分類處理的方式,增加繳費政策靈活性。從地區看,可以在基金結余較多的省市先行推進,視情況逐步實施;從企業看,針對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社保繳費不堪重負的情況,有必要考慮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在促進就業方面的貢獻,通過采取適當減輕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負擔等應急性扶持政策,幫助其渡過難關。
應該看到,適當下調社保費率的重要前提,是建立在社保基金有結余、能夠保障正常發放的基礎上的。欲實現大幅度調整社保費率,有賴于進一步改革,多方面籌措社保基金,推進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以養老保險為例,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覆蓋8.5億人,距離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的目標還有一定空間。此外,由于我國社保基金以省級統籌為主,不能在全國范圍內調劑,所以出現了各地基金結余不均衡、地區間費率高低差異明顯的狀況。
降低養老保險費率,有賴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全面推進,這包括推行全民參保計劃、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等一系列舉措。當政策措施的“組合拳”能夠確保社保基金的正常發放,適當降低社保費率自然水到渠成。(韓秉志)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降低社保費率 社保降費 五險一金 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