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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持刀加價”,別只盯著手術臺
整改是必須的,但更該查查加價行為存在了多長時間、“加價資金”到底有多少。
近期,“手術臺加價”事件多發,這一次,主角由私立醫院換作了公立醫院。日前,患者賴女士在鄭州市第二中醫院就診,在治療床、手術臺上遭遇多次加價,治療費用從最初的400多元,一路漲價至6000多元,帶的錢花光了,還被迫寫下1750元的“欠條”。
治理“持刀加價”
“加價”行為令人氣憤。萬幸的是,賴女士維權意識頗強,察覺到收費“不對頭”后,立即向當地媒體和衛生監督局舉報,不僅被退還了部分治療費用及賠償費共計7500元,也讓涉事醫院領到了一張整改意見通知書。
眼下,賴女士得到補償,涉事醫生被停職檢查,醫院也正開展自查自糾,看起來,“加價丑聞”似乎可以打個結了。然而,反思遠不能停止。
患者躺在手術臺上,強忍恐懼感和憤怒感,與拿著手術刀的“白衣天使”討價還價,這是一種什么樣的生理和心理體驗?這種身體上的“損傷”,物質上的“強掠”與精神上的“屈辱”,恐怕不是區區數千元就能彌補的。
《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允許“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也規定,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對有“擅自提高標準收費”等行為的科室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制。試問,性質如此惡劣的“手術臺加價”行為,一句“停職檢查”,就能大事化小了嗎?
具體到這所醫院,一個更大的質疑是,“手術臺加價”僅是個體行為嗎?無論公立醫院,還是私立醫院,醫生收取的費用再高,都不可能直接放進自己口袋,他憑什么要“自作主張”“大膽伸手”呢?況且,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難道院方就全然不知?由此來看,整改是必須的,但更該查查加價行為存在了多長時間、“加價資金”到底有多少。
其實,若說到責任,還包括職能部門。日常工作中,當地職能部門有無對醫療單位加強抽查監督?為什么管理更嚴格、操作更規范的公立醫院,也會防線失守?當有地方曝出“加價”事件時,其他地方有沒有引起警惕,主動排查?
個案的深處,也映射出制度的“真空”。近日,北京市出臺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就提出了推進醫療機構和醫生信用體系建設。在國家深化醫改的滾滾浪潮中,還需出臺更犀利、更具體的措施,割除“手術臺加價”之類的毒瘤,為患者釋放出更多改革紅利。(歐陽晨雨)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 手術臺加價 醫生“持刀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