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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太醫院分為13科 接近現代醫院科室設置
太醫院13科 接近現代醫院科室設置
明朝太醫院分為13科,即大方脈、婦人、傷寒、小方脈、針灸、口齒、咽喉、眼、瘡瘍、接骨、盎鏃、祝由、按摩,同元代13科相比,風科改為傷寒,金瘡分為金鏃和瘡瘍兩科,雜科改為按摩,取消了禁科,較前代更適合臨床需要。
明朝太醫院的分科與現代醫院科室相比,可以說已經很接近。大方脈相當于現代的內科;婦人相當于婦科;傷寒相當于傳染科;小方脈相當于兒科;針灸和按摩與現代名稱相同;口齒、咽喉、眼分別相當于現代的口腔、喉、眼科,瘡瘍、接骨、盎鏃則相當于部分現代大外科,分別是普通外科、骨科、戰傷;祝由包括中草藥在內的,借符咒禁禳來治療疾病的一種方法,具有濃重的迷信色彩。
太醫院每科由一到數名御醫或吏目掌管,下屬醫士和醫生,各科御醫或吏目人數為:大方脈5人,傷寒4人,小方脈2人,婦人2人,口齒、咽喉、瘡瘍、正骨、痘疹、眼科、針灸各1人,下屬醫士醫生70余名。
御藥局和御藥房 皇帝專屬“藥劑科”
明朝的醫療機構十分齊全,以太醫院為總協調,還設有專司用藥的藥局,有專門為宮廷服務的御藥局等,還有慈善機構惠民藥局。
吳元年(1364年),朱元璋設尚藥局。洪武六年(1373年),改尚藥局為御藥局。御藥局主要任務是監制御用藥餌,兼管收儲各地進貢的名貴藥材。
同年,又設御藥房。御藥房的一個重要職責是根據藥方監督御藥煎制。在御藥制作時,要有太醫院院官和內臣一同監視,做好后每劑藥都分成兩服,其中一服先要由御醫、院判、內臣三人嘗過之后,沒有問題,才將另一服進獻給生病的皇上,這一系列的診治、制藥過程,都要在專門的醫簿上做詳細的記錄,這些記錄由所有參與診治及制藥、嘗藥過程的醫官、御醫、內臣簽名后,加蓋“中書省印合縫”,以備查考。如果皇上服用后,治療效果不佳,這些醫簿上記錄的相關人等就會招致麻煩,甚至惹上殺身之禍。
很顯然,御藥局和御藥房是皇帝的專屬“藥劑科”。
東宮典藥局 皇太子私人醫院
東宮典藥局設局郎1人,局丞1人,內使10人。典藥局郎、局遠及內使負責皇太子的醫療保健。
安樂堂和月子房 宮廷女子醫院
皇后及嬪妃有病,多由太醫院醫官診視。后宮設安樂堂,專供后嬪養病;設有月子房,供宮內孕產用。后宮設醫官3人,醫士36人,還配有穩婆(接生婆)、乳婆、醫整數十人。
王府良醫所 王爺們的“保健醫”
良醫所設良醫正、良醫備1人,壽官數人,俱從文官,由太醫院推薦,吏部任命。良醫所是主管王府醫療保健的專門機構。名醫李時珍也曾出任王府良醫。
惠民藥局 各級地方醫院
明朝的惠民藥局分為中央與地方惠民藥局,是太醫院的下屬機構。惠民藥局主要職責是為平民診病賣藥,掌管貯備藥物、調制成藥等,軍民工匠貧病者均可在惠民藥局求醫問藥。遇疫病流行,惠民藥局有時也免費提供藥物。
史載,“洪武三年(1370年)置惠民藥局,府設提領,州縣設醫官。凡軍民之貧病者給予醫藥”,可見惠民藥局是專為貧病者所設的官辦醫療機構。由洪武初制定的惠民藥局規則,后來在地方上沒能完全執行,因此在永樂四年(1406年)明成祖“命禮部申明惠民藥局者今有實惠,勿徒有文具而已”的措辭,強調了惠民藥局“必有實惠”。
但總體來看,明朝的惠民藥局地位低下,中央惠民藥局有名無實,地方惠民藥局未能進入主流社會。許多藥局有名無實或有醫無藥,或局舍破敗。
編輯: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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