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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成委員呼吁改革港建費管理方式 以稅代費
人民政協網3月11日電 日前,全國政協委員葉成在小組討論會上呼吁,盡快改革港建費使用管理工作,國有港口以稅代費,民營港口取消港建費。
葉成說,1985年國務院發布《港建費征收辦法》,其征收目的是加強港口建設。去年底,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關于完善港口建設費征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港建費征收管理,切實減輕外貿和水運企業負擔。隨著港口投資主體日益多元化等新形式的出現,港建費的管理使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有的公用碼頭收,有的不收;有的貨主碼頭收,有的不收;有的散雜貨收,有的不收;有的集裝箱收,有的不收。另外,港建費的返還比例和返還對象也不盡相同。
由于港建費的征收和投向在實際中存在許多問題,葉成建議,盡快改革港建費使用管理工作。為了避免亂征收、不繳費等情形,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以稅代費,為國有港口建設積累一定資金。民營港口基本按照誰投資、誰建設、誰經營的原則運作,經由民營港口裝卸的貨物征收港建費標準應逐漸降低,直至取消港建費,為民營港口發展創造更為公平的環境。(張文敬)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兩會 全國政協委員葉成 港建費 民營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