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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駕駛汽車:夢想與現實有多遠?
無人駕駛汽車成為汽車消費主流仍需時日。
谷歌推出的無人駕駛汽車。
要成為汽車消費主流,無人駕駛汽車仍要克服四重障礙:技術、成本、監管和消費觀。
今年2月中旬,谷歌公司一輛無人駕駛汽車與一輛公共汽車輕微碰撞。谷歌公司2月29日表示,無人駕駛汽車應“承擔一定責任”。這是谷歌無人駕駛汽車首次在事故中承擔責任。
近年來,隨著科技發展,無人駕駛汽車已從概念逐漸變為現實。
研發者認為,最大的優勢在于保障道路安全,以及令人們(特別是老年人)生活更便利。但無論是從技術成熟度、生產成本還是安全監管等角度考慮,無人駕駛汽車距離成為主流汽車的目標還有很長遠的距離。
優勢:
安全便利
研發者認為,無人駕駛汽車最大的優勢在于保障道路安全,以及令人們生活更便利。在英國,畢馬威公司估計在2014年至2030年之間,無人駕駛汽車可令交通死亡數字下降2500例。
谷歌公司則把目光瞄準老年客戶。美國目前65歲或以上的人口已經超過4300多萬,這個數字還在以每天1萬的幅度增加。加上美國有79%的老年人居住在郊區和農村,購物、看病、探親訪友等出行需求離不開汽車。
無人駕駛汽車在技術成熟后,無疑是老年人出行的最佳選擇。
現狀:無人車開始上路
近年來,隨著科技的發展,無人駕駛汽車已經從概念逐漸變為現實。除了谷歌,像梅賽德斯奔馳、BMW、特斯拉和豐田等汽車巨頭,都已經發布或即將發布具有無人駕駛功能的車型,而科技公司也在無人駕駛技術的研發方面不斷突破。
智能駕駛儀操控
無人駕駛汽車主要依靠車內的計算機系統為主的智能駕駛儀,依據車載電子地圖以及周邊傳感器數據來實現無人駕駛。
技術上說,無人駕駛汽車分為全自動和半自動兩種。
一輛全自動型的無人駕駛汽車,可以從地點A出發,自行處理和應對所有的路面狀況,而無須任何人工干預,最后抵達終點B。據估計,全自動無人駕駛汽車最快可在2019年亮相。
日本開展試運營
全自動無人駕駛汽車還可以再細分為有司機和無司機兩種。
由于交通安全管理和保險方面的影響,有司機的全自動無人駕駛汽車上市時間更快,而無司機車距面市還有很遙遠的距離。
半自動的無人駕駛汽車也能給用戶生活帶來便利,包括通過人工智能系統提醒用戶留意交通標志,小心避免碰撞,還可以接收指令,自動規劃路線把用戶送去已經預約好的診所看病。
從今年2月29日起,日本無人駕駛出租車公司“機器人出租車”開始在神奈川縣藤澤市嘗試運營。市民可以通過手機APP預約“機器人出租車”,前往藤澤市指定的商場。
但由于目前還是處于試運營階段,全程都有隨行人員陪同,而且只有在臨近商場的指定路段才完全實現無人駕駛。
障礙:技術與成本最關鍵
技術有待完善
今年2月中旬,美國谷歌公司一輛無人駕駛汽車與一輛公共汽車發生輕微碰撞。
谷歌公司在2月29日表示,無人駕駛汽車應“承擔一定責任”。這是谷歌無人駕駛汽車首次在事故中需要承擔責任。
這一事故說明,面對復雜的路況和道路法規,無人駕駛技術還未能安全無誤地操控方向盤。
畢竟,無人駕駛技術是基于預先的信息存儲,再加上傳感器對現場作出一定程度的感知。然而,現實中的情況千變萬化,目前來說,按規則去做的計算機顯然遠比不上人腦靈活。
成本需接地氣
美國國家汽車交易商協會的數據顯示,美國人購買一輛新小汽車的均價3萬美元左右。
美國汽車專業調查公司IHS估計,到2025年,若配備自動駕駛技術,每輛汽車的標價要增加7000美元至10000美元;到2030年,這個價格會下降至5000美元左右;到2035年,按預期無人駕駛技術可以達到完全不需要人工控制的水平,而價格也將進一步下降至3000美元。
消費觀念
有待轉變
美國汽車協會在本月初發布的最新研究顯示,有四分之三的美國車主害怕乘坐無人駕駛汽車,只有五分之一的受訪者表示信賴此類汽車。不過,調查也發現,盡管一開始大家對無人駕駛汽車心存顧慮,但是,逐漸體驗此類汽車有助減少人們的擔憂——調查顯示,擁有半自動無人駕駛汽車的車主對無人駕駛技術的信任度比初次駕駛者高75%。
除了安全方面的考慮,也有人提出,駕駛愛好者并不會對無人駕駛汽車“感冒”,因為顯然他們的駕駛樂趣被剝奪了。
無人駕駛汽車成為汽車消費主流仍需時日。除了技術必須進一步完善外,無人駕駛汽車的成本必須要降低,相關的交通安全法規也必須要跟進完善。
現實問題:監管需與時俱進
由于無人駕駛汽車可不需要駕駛員操作,與各國現有的以駕駛員為基本要素的各國道路交通法規抵觸,因此,相應的立法和規范問題一直是無人駕駛汽車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
多國已立法支持
首創無人駕駛汽車概念的美國很早通過立法、頒發牌照支持無人駕駛汽車發展。
例如,內華達州在2011年通過了在該州測試自動駕駛汽車合法化的法律,2012年為谷歌頒發了首例“自動駕駛”汽車牌照,允許谷歌無人駕駛汽車上路測試。2015年11月,美國交通部計劃對美國的無人駕駛汽車政策進行修訂,以適應無人駕駛汽車發展。
隨著2014年度聯合國對《道路交通公約》的修訂,包括歐洲國家、墨西哥、巴西和俄羅斯在內的72個國家將修改道路交通法規。由原來的“每位司機都必須隨時控制著駕駛的汽車。”修改為:只要汽車上有一位司機在,并且能隨時將汽車調回手動模式,自動駕駛汽車就能夠被允許行駛在公共道路上。標志著無人駕駛汽車在這些國家上路行駛的大門被打開。
責任如何認定?
盡管如此,一旦發生意外,責任歸屬問題依然是圍繞無人駕駛汽車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如果無人駕駛汽車遭遇交通事故,是由汽車制造商還是無人駕駛系統供應商承擔責任?再有,無人駕駛汽車的汽車保險適用何種法律?這些問題目前都還沒有定論。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無人駕駛 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