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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多黨合作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功能作用
國家治理的關鍵在決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后,防止出現全局性、顛覆性錯誤和失誤,必須科學決策。決策的主體是執政黨和政府。參政黨雖然不直接決策,但能從協商、參與角度擴展國家治理能力的外延,建言、監督角度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內涵。政黨協商作為多黨合作的基本方式,已經納入黨和政府的決策程序,體現在決策制定和決策執行的全過程。要通過政黨協商,融合執政黨和參政黨的集體智慧;要通過民主黨派議政建言,對黨和政府決策進行豐富完善;還要通過民主監督,對決策及執行中的問題進行校準和糾正。以優化、防錯和糾錯功能的發揮,推進治理決策科學制定和順利實施。
國家治理的基礎在參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社會各界成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形成政黨、政府、社會、民眾相互作用、共治共建的過程,是實現國家治理目標的重要保障。多黨合作制度提供了社會各方面成員廣泛參與的制度化渠道。要動員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及聯系的不同領域社會成員廣泛參與,使他們的治理意愿在政治系統中充分表達;要積極參與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協協商、政府協商等,使他們的治理意愿定期在政治系統中直接表達;要通過與執政黨和政府當面協商、直接對話和專題調研,使他們的治理意愿在政治系統中深入表達。從而使人民群眾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發揮。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多黨合作 國家治理 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