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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堅硬”,個人隱私權的僵局
蘋果首席執行官庫克日前以“保護用戶隱私”為名,拒絕執行法院命令,拒絕為FBI提供“合理的技術幫助”以解鎖一部蘋果手機。對此,國產華為手機業務掌門余承東表示“支持蘋果”。
蘋果以“保護隱私”的名義,與當局開撕過多次。這一次,事因去年12月份發生在加州的一起槍殺事件,嫌犯造成14人死亡后被警方擊斃,其一部蘋果手機落入警方手中,但因無法繞過蘋果加密技術,FBI無法獲取手機中的內容。其實蘋果堅持以保護隱私為由、不給司法部門面子是一回事,另一個原因就是蘋果自己也打不開這臺手機。因此蘋果與當局持續的“抵抗”,除了在部分用戶中贏得了“英雄”般的精神膜拜之外,還為蘋果進一步鞏固和拓展市場,贏得了口碑。
國產手機華為,這時候如果公開地與蘋果提出相左的價值觀,無疑讓用戶心存“出賣信息”的顧慮與擔憂,這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無異于一次“自宮”。但華為在諸如加州命案之類的事件擺在自己面前的時候,能不能像庫克這樣“牛掰”,可能不是取決于華為掌門的態度,更取決于法制權衡。
蘋果與當局在隱私權利上“摩擦”多年,并且能夠得到大多用戶的認可,其實已經暴露出美國社會在個人隱私與公共安全之間日益凸現的權利矛盾。尤其在涉及國家安全、涉及反恐等信息和證據的獲取上,科技公司的理念與產品的技術,已經呈現出與之游離的叛逆趨勢。
中國的科技產品如何既兼顧個人隱私權利與國際化市場的競爭優勢,又不與國家安全等信息獲取發生誓不兩立的沖撞,確實需要一套介于科技、道德、法治三者之間的法律制度進行保障。否則蘋果的沖突很容易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遇到尷尬,華為的產品也很難在國際市場構成競爭底氣。
個人隱私權力、與科技產品保護用戶隱私權利的權利界限,是一個需要通過法律制度來設計的框架程序。把個人隱私凌駕于國家安全之上,容易給現代犯罪行為增加便利;反過來,動輒以國家安全的名義過度控制個人信息,則讓更多的用戶感覺人人自危,導致基本的隱私難以得到保障。
蘋果與美國當局的僵局,是摻雜著半是法治權利、半是道德權利的不規則“游戲”。從法律制度的設計上來看,個人的隱私權利與司法需要個人及科技產品讓渡部分隱私的權利,在內涵與外延的交叉關系上,沒有得到清晰的法制梳理。這種現象,眼下已經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出現,只不過不像蘋果公司那樣因為公開的叫板與抵抗,將沖突呈現出國際化的戲劇圍觀效果。
加州槍案會否成為美國在法制設計上的一個拐點,還有待進一步觀察。但是,中國的法律制度可以通過這面鏡子,照見自己在法制設計上的缺位程度,可以結合本國的實際盡早在法制設計上進行布局,以免事到臨頭,因為制度漏洞的缺失,引發本國科技產品與法律制度的沖突,造成難以收拾的國際尷尬。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蘋果“保護用戶隱私” 加州槍殺事件 解鎖蘋果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