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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扶貧成效考核辦法四大看點:先立“軍令狀” 再動“指揮棒”
看點二:考核數據引入第三方評估
考核辦法明確公布了扶貧開發工作成效四大考核內容,包括減貧成效、精準識別、精準幫扶和扶貧資金。
其中,有的指標還進行更精細的劃分,如減貧成效指標包括三個方面: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量減少、貧困縣退出、貧困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情況;精準識別指標包括貧困人口識別和貧困人口退出兩項。
值得指出的是,考核指標的數據來源除了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全國農村貧困監測等“官方”數據外,還將適當引入第三方評估。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委托有關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采取專項調查、抽樣調查和實地核查等方式,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使各項脫貧數據更加可靠、更加公正。
另一方面,扶貧成效考核除了貧困人口數量、貧困群眾收入等脫貧“硬指標”外,也包括一些群眾認不認可、滿不滿意的“軟指標”。在精準幫扶考核內容中,考核指標為第三方評估產生的“群眾滿意度”,這意味著貧困群眾在脫貧成效考核中也將擁有“發言權”,有效避免“數字脫貧”“被脫貧”現象。
看點三:劍指扶貧“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
動真格就不能怕問題。此次印發的考核辦法明確列出考核中可能發現的6個問題,直指扶貧開發工作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
長期以來,由于“貧困縣”的帽子可以帶來政策上的諸多“好處”,導致很多貧困縣不愿“摘帽”,甚至存在“戴帽炫富”“爭戴貧困帽”現象,不僅嚴重影響扶貧開發工作的正常進行,也使得大量扶貧資金難以有的放矢。
“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看似是利益之爭,實則是地方政府的不作為,等、靠、要思想嚴重。”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說,此次將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低等列入考核問題,就是對地方政府不作為的警醒。
比起扶貧開發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同樣惡劣。2014年,海南省審計廳審計查出近2億元違紀違規扶貧資金;2015年,貴州省審計廳審計發現當地20個縣存在虛報冒領、私設“小金庫”、擠占挪用等情況;2016年,福建省紀委通報8起扶貧專項資金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扶貧資金能否用在“刀刃”上是扶貧開發的關鍵。考核辦法中明確提出,一經發現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違反貧困縣約束規定等“亂作為”問題,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還有一些地區為了按時完成脫貧任務,在數據注水上大費心機,擅改脫貧人口數量、篡改衡量貧困的指標,看似只是弄虛作假的“數字脫貧”,實為不顧百姓生活、謀求一己“虛功”的“假作為”。
“嚴懲‘數字脫貧’問題是保障脫貧成效落在實處的關鍵。”王忠武說,考核辦法明確點出可能出現的弄虛作假、“數字脫貧”等問題,彰顯了中央打擊弄虛作假行為、重視脫貧質量的決心和意志。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省級扶貧成效考核辦法 看點